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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家旅发委才能终结一只“大虾”?

  • 发布时间:2015-10-23 02:31:09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一家之言

  只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又何必多此一举设立一个“旅发委”?

  近日,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怒批,一只38元的虾就抵消掉了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有智库人员表示,面对当前旅游市场的乱象,应该考虑成立国家层面的旅发委来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在外旅游,人生地不熟,很容易被当地经营者“宰”。此时,若公权力缺席,那游客恐怕只有忍气吞声。至于公权力为何缺席,现实中呈现出的是:游客报警,警察说找工商,工商说这个归物价,物价说没人值班。毫无疑问,这一状况与当前国人旺盛的旅游需求不相适应。

  实际上,在一个各部门运行良好的环境中,青岛天价虾事件本不该成为新闻。因为处理商户的宰客行为以及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现实中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设计加以保障,从法律方面看,有《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诸多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从职能部门的责任来看,倘若物价部门能管好价格、投诉,工商部门平时的处理能让消费者满意,司法领域的消费者维权成本不是很高,一切正常的投诉和处理程序均畅通无阻,那么,此事根本不必以这种极端方式来解决。

  眼下,我国对旅游业的管理实行的是“条线”式的管理体制,也的确造成了部门间的职能交叉及职责不清,一旦出现棘手的纠纷就推诿扯皮。要改变此种局面,的确值得考虑将当前的碎片化治理改革为整体性治理,从这个角度说,设立更高层级的旅游发展委员会(旅发委),也不失为一个解决问题的维度。

  但是,只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又何必多此一举设立一个“旅发委”?当下旅游乱象最大的问题是,一些职能部门不作为,一些公职人员“为官不为”,而非行政权力和职责分配不清。

  □刘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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