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0-13 17:29:35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规范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我部组织制订了《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刘静
电话:(010)66556447
传真:(010)66556444
附件: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8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0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