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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投30亿扶持创业创新

  • 发布时间:2015-10-10 07:31:56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刘艳 通讯员 李春妮)创业创新,政府将有大红包!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1、三年内统筹30亿专项资金

  我市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3年内市、区财政统筹30亿元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形式,在创业创新空间、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我市还将对小微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规费。

  2、加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

  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准入条件也将放宽,取消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限制。接下来,我市将鼓励小微企业承接政府服务事项,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优先向小微企业采购。

  3、众创空间可获40万补助

  《实施意见》鼓励建设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运营1年以内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运营满2年的补足至30万元;运营满3年的补足至4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4、鼓励闲置商业用房“微改造”

  我市还将盘活资源打造新型集聚区。鼓励各类企业对闲置的商业用房,以及市政府划定的政策区内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等“微改造”为创业创新基地。对改造项目,按照每平方米200元、最高200万元给予补助。

  5、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我市加大风险补偿力度,提高年度信贷风险补偿金规模至1亿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按贷款本金的50%给予风险补偿;提高年度还贷应急资金规模至6000万元,帮助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转贷“过桥”。

  6、鼓励科研人员创业

  我市将建立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加快落实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在保留编制等方面予以弹性支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并给予生活津贴补助。

  我市还鼓励大学生和毕业生创业。支持在厦高校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保留学籍,免修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课程并按规定计入学分。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相关】

  我市将打造

  “台湾小微企业特区”

  本报讯(记者 刘艳 通讯员 李春妮)《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进一步吸引台湾青年来厦创业,打造两岸创业基地。

  我市支持设立台湾青年创业基地。为台湾青年创业提供必要场所的,给予3年场所租金补贴;根据创业基地引进台湾青年创业企业及人员规模,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鼓励台商参与创业基地建设、自主运营服务,将厦门打造成“台湾小微企业特区”。

  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对台湾青年创业初期给予10万元的资助、最高3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支持有条件的基地设立人才公寓,对自行租房的台湾青年人才给予不超过2年、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房补贴。允许台湾青年在厦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创业团队核心人才给予30万元的购房补贴。

  【链接】

  14条新措施

  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本报讯(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王轩)昨日,我市出台14条措施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内容包括促进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促进两岸跨境电商发展等。

  措施指出,我市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跨境电商,将重点培育3-5家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融资、通关、物流等全方位服务;重点培育3-5个知名度较高的自建平台,拓展营销渠道。

  要大力发展两岸跨境电商,引进台湾知名电商企业入驻,鼓励企业赴台开展跨境电商。鼓励开展厦台海运快件业务,创新对台海空联运模式,拓展跨境电商全球物流通道。

  在优化跨境电商监管体系方面,我市将推动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和无纸化通关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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