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正加快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MOU签署
- 发布时间:2015-09-28 19:31:0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消息 9月28日,中国银监会就银行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表示,为推动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的支持与力度,银监会正加快推进与沿线尚未正式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国家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不断强化在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服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共有11家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23个国家设立了55家一级分支机构,其中,子行15家,分行31家,代表处8家,合资银行1家。
从机构类型看,五大行是中资银行“走出去”的主力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构布局初具规模。从地域分布看,中资银行在东南亚和西亚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相对集中,在中亚、独联体地区布局还有很大空间。
另一方面,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截至2015年6月末,64个“一带一路”国家中,共有21个国家的55家商业银行在华设立了7家子行、17家分行以及41家代表处。其中,东南亚国家的银行在华业务活动较为活跃。
此外,银监会积极拓展和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银行业监管合作,为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合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截至目前,与有关国家的银行业监管合作平稳顺利。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末,银监会已与27个“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MOU或合作换文,具体包括:蒙古俄罗斯中亚7国中的5个国家、东南亚11国中的7个国家、南亚8国中的2个国家、中东欧16国的4个国家、独联体其它6国中的2个国家以及西亚北非16国中的7个国家。在MOU框架下,银监会与有关国家监管当局同意在信息交换等方面加强监管合作。
范文仲表示,下一步,银监会将加快推动与沿线尚未正式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国家签署MOU,建立有效的双边监管合作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完善跨境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同时加强日常跨境监管沟通协调,协助解决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沿线国家开展业务中遇到的政策障碍,并适时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培训,以进一步增加相互了解和互信。
针对“一带一路”沿线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地缘政治关系错综复杂的现状,中资银行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跨境风险防范。“银监会在坚持商业化原则下采用风险缓释手段,鼓励中外金融机构互利共赢、优势互补,在促使中资银行“走出去”形成合力的同时,欢迎符合条件的沿线国家银行业机构来华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探索搭建中外银行合作交流的非官方平台,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范文仲指出。(闫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