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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切实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

  • 发布时间:2015-09-22 20:12: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高敬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修订的《广告法》已于9月1日起开始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广告法”。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22日表示,要严格执行新《广告法》,持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切实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的现象。

  她是在当天于河南郑州举行的“2015市场监督管理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时做出上述表示的。

  广告被称为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之一。统计显示,1994年《广告法》颁布时,全国广告营业额280亿元,2014年已达5605.6亿元,年均递增17.2%,成为国内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我国广告市场总体规模已经位居全球第二位。但是虚假违法广告仍时有发生,特别是违法医药、保健食品广告屡禁不绝,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甘霖说,虚假违法广告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新《广告法》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告内容和广告行为的规范,重点规范的商品和服务种类,基本涵盖了近年来广告违法情况比较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明确将互联网广告纳入广告法管理范畴。新增了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设立了比例罚和定额罚相结合的罚款确定机制,增加了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吊销诊疗科目、吊销执业许可证、信用惩戒、任职限制、暂停广告发布业务等行政处罚方式,加大惩治力度,增加市场主体违法成本。

  监测显示,新《广告法》4月份正式颁布以来,全国广告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观。8月份,全国违法广告条数比4月份减少15528条,下降72%;违法广告条次比4月份减少46283条次,下降80.2%;违法广告时长减少17728小时,下降86.5%。(记者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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