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继续严打外汇违规 已破获30余起特大案件
- 发布时间:2015-09-17 20:5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魏晞)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17日在北京表示,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保持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严防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已经破获30余起特大案件。
王允贵表示,在专项行动过程中,国家外汇管理局配合公安部门和相关部门,发挥自身的跨境资金监测、监管优势,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相关异常交易线索的筛查,追查非法交易资金的轨迹,加大对参与地下钱庄参与客户的追查力度,追踪违法资金的上游资金来源和下游资金去向,严厉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深挖上游犯罪,压缩地下钱庄的生存空间。下一步外汇管理局还会继续和相关部门紧密合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有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严控“蚂蚁搬家式”购汇的消息极受关注。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司司长杜鹏正式回应称,对于个人真实、合理、合法的正常用汇需求,外汇管理部门是完全可以保证的,而且便利化程度没有降低。
他强调,这并非“新规”。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即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即“56号文”),对个人分拆结售汇的行为及具体监管措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我们注意到,媒体的报道基本上就是2009年56号文的相关内容,并非新的规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界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这即媒体所称的“蚂蚁搬家式”购汇。
杜鹏明确表示,纳入银行“关注名单”的个人,国家外汇管理局不会暂停其外汇交易和汇款,只是列入在两年之内不能享受“通过电子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便利化措施。对于个人真实、合法的、合理的需求,即使相关个人被列入了“关注名单”,仍然可以凭规定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在银行柜台上办理,但是银行需要对个人凭证的真实性加以严格审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