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助农民增收致富
- 发布时间:2015-09-15 08:31:54 来源:南昌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陈文 记者 吴思勇
我市围绕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这条主线,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扶持和引导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力地促进了农业新科技推广应用、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
全市有农民合作社3982家
随着项目扶持、财政补助、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的逐步到位和力度逐年加大,特别是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我市农民合作社硬件设施得到改善,合作社成员素质得到提升,在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目前,我市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有3982家,比去年3109家增加873家,增长28%,平均每个村有3-4家合作社;入社成员累计82859户,比去年同期50828户增长63%,平均每家合作社吸纳21个农户。建成运行较规范的有300多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农民合作社产品大都有注册商标,不少农民合作社开展了农产品质量认证,农民合作社已成为我市农村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现在,我市农民合作社正由数量扩张向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的方向转变,由注重生产联合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变,由单一要素合作向劳动、技术、资金、土地等多要素合作方向转变。
家庭农场总数达7658家
发展家庭农场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方面。统计显示,我市目前注册登记家庭农场7658家,经营耕地总面积94.641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2.62%,占全省数量的三分之一,平均每村7.6个。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11.4638万人,其中家庭成员人数6.6524万人,常年雇工4.8114万人。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我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和《南昌市扶持家庭农场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对被认定的家庭农场,优先安排承担各类农业项目和国家各类支农补贴。同时,我市明确对全市优秀示范家庭农场予以扶持,落实家庭农场融资政策,适时出台对家庭农场的金融创新产品,降低准入门槛、贷款利率,增大融资额度;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给予补贴;对家庭农场生产销售农产品一律视同农户加工、销售自家农产品,免征任何税收;财政支农基金优先扶持家庭农场……2014- 2015年,我市市级财政共安排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发展。
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达1499个
我市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要求,大力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鼓励和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大力发展“农业服务机构+专业服务公司+农户”、“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基地”等服务模式,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我市积极构建科技示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专家组+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捷机制。目前,市农业局选聘农业专家19人组成了市级农业科技入户专家组,各县区共遴选农业专家100名组成了县级农业科技入户专家组,全市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6580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6.58万户。同时,我市大力推进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去年筹集资金900万元用于各县区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站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共涉及全市7个县区的65个乡镇站房建设,其中新建站房29个,改扩建站房3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