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存哪家银行公开招标说了算
- 发布时间:2015-08-26 10:24:13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8月10日起,杭州市市本级各单位公款存放须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开户银行。各单位原有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存放的公款也须重新组织招标,并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这是该市近日下发的《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
由于银行吸收存款有考核,公款一直是各家银行争抢的“大蛋糕”。长期以来,公款存放在哪家银行,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容易造成利益输送,甚至成为贪腐的“自留地”。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在对全市678家行政事业单位资金银行账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市监察局、人行、银监、审计和金融办等多个部门,制定了该《办法》。
《办法》适用于由市财政保障、补助的市级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及与上述单位存在代管或挂靠关系的社会团体。各区、县(市)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参照《办法》执行。其所称单位公款,是指单位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上级补助、自有资金和代管资金等;竞争性存放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单位开户银行和公款存放的方法。竞争性存放包括账户的招标和定期存款的招标。
《办法》规定,需要招标的账户包括年日均存款余额超过100万元的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非借贷款用途的一般存款账户;需要招标的定期存款,特指定期存款总额超过100万元并存放在开户行以外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
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由各单位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自行实施或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单位不具备招标能力的,可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招标。市本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其基本存款账户和零余额账户的竞争性存放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公开招标。
“单位公款招投标全过程实行公开竞标、阳光操作,有关信息都将在网上公开,提请公众监督。”杭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公款的监管与安全运作,可防止出现“一把手”利用职务之便谋利的问题,斩断潜在的利益输送链条。
在组织实施方面,参与账户投标的银行不得少于3家,且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参与定期存款投标的银行不得少于拟存放银行数量的3倍。评标方法可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原则上应包括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经济发展贡献、综合收益水平等。招标单位与中标银行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定期存款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此外,中标银行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情况恶化,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责任义务等情形时,招标单位有权提前收回存放公款。(浙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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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首次招标财政资金存款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规范市级财政性资金存放行为,日前,江苏省昆山市开展了第一期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社保基金)存款招投标工作。此次招标资金总额14亿元,期限37个月,通过存款余额、存贷比、利率三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全市19家符合条件的银行参与投标,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了全程监督。最终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4家银行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