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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创新链”打造“金融服务链”

  • 发布时间:2015-08-21 15:31:51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首席记者 谈璎) 上海银监局昨天表示,《关于上海银行业提高专业化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发布。上海银监局有关负责人称,《指导意见》重点针对创业期企业高成长、高风险、轻资产的特征,鼓励符合条件的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专业化经营的道路,专门为创业期企业打造创投型信贷模式。

  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创业期被称为“死亡谷”,风险很大,创业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是世界性难题。国际成功经验表明,商业银行的风险贷款要联合风险投资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共同建设创新生态系统,才能有效管控风险,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这套模式与传统信贷有所不同。

  创投型信贷模式总结为“六专原则”:专营的组织架构体系、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专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专项激励考核机制、专属客户的信贷标准。这种模式借鉴了创投机构的做法,并需要与创投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这一模式执行具有“创投基因”的信贷标准与流程。

  《指导意见》鼓励商业银行在完善风险定价的基础上,采用多种风险补偿手段,通过合法途径分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和选择权等权益,实现投贷联动;商业银行可以使用互换、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技术,实现信贷风险与收益的跨期匹配。该负责人认为,通过流程、机制和风险管理工具创新,商业银行可以改变重抵押担保、重过往业绩、重当期利润回报的传统信贷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将信贷服务前移到企业创业期阶段,实现可持续的信贷商业模式。

  据上海银监局统计,截至2015年7月末,上海“四新”企业(“四新”包括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贷款余额508亿元,同比增长56%,比贷款平均增速高46.7个百分点。上海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科技金融模式创新进一步提高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围绕“创新链”打造“金融服务链”,能够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从创业期到成熟期各阶段的金融服务和解决方案。同时,将密切跟踪评估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这个领域的创新经营情况以及风险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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