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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2015上半年小微企业减免税486.31亿元

  • 发布时间:2015-07-28 11:0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小微企业共减免税收达486.31亿元。

  7月27日,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通报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具体情况。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郭晓林表示,上半年,税务部门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小微企业税收政策高质高效落实。一是全面宣传辅导,力求“应享尽知”。依托主流媒体、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持续开展普及宣传,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二是全程加强监控,力求“应享尽享”。实时监控申报情况,逐户比对分析,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提示等跟踪服务,使应该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享”,扩大受惠面。三是全力升级服务,减少办税负担。结合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进一步完善系统校验关系、提醒功能、自动计算功能,保证纳税人一次填报即可享受减免税,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四是常态督查问效,确保政策到位。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机制。上半年,税务总局先后3次派出督查组对各省税务机关巡回督查,并设立诉求平台,专门受理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投诉,全面查找和坚决纠正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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