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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房产税占税收比重“一头轻一头重”

  • 发布时间:2015-07-23 07:1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专家认为,房产税的征收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一国房地产的供求关系,自然也就不能真正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

  ■本报见习记者 乔誌东

  从国际经验来看,征收房产税并未对房价产生明显的打压。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韩国在1986年-1989年 和2005 年分别加强了对物业税征收,但此后1-2 年的房价涨幅反而从此前的5%左右上升到了10%-15%,而日本1973年和1991年两次提高房产税后不久均因经济危机导致资产价格崩溃,效果难以观察。

  美国房产税对房价影响以负向为主。也就是说,在征收房产税时,美国房地产市场需求和供给对房价的冲击将变小。

  重庆房产税对房价的冲击效应“先正后负”,与美国房产税冲击轨迹并不一致;从影响力度看,重庆房产税对房价的冲击效应远不如美国,重庆房产税政策当前尚没有发挥抑制市场供需非理性波动的效果,对熨平房价效应较差。

  “房产税调控作用不明显的主要原因,从短期来看,由于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保护以及在执行层面推进的困难,使地方政府往往缺乏大量征收房产税的动力,从而往往有意降低评估价,并设置较宽的免税范围,降低了房产税的实际税负;从长期来看,决定房价的核心因素在于供需,房产税的征收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一国房地产的供求关系,自然也就不能真正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申万宏源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姿认为。

  其实,从房产税的征收结构来看,中外的迥异也是造成房产税对房价影响效果不一的一个因素。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房产税是主要发达国家地方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在我国税收中占比较低。2012年美国房产税收入占到整个地方税收收入的78%。从我国税收上看,2011年房产税收入1102亿元,仅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68%,远远低于美国。我国房地产征税制度与其他国家有明显差异,国外征税范围更广税率也更高。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仍按照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排除了对住宅征收房产税,而上海和重庆的试点仅针对增量或高端住宅,且税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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