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7-13 11:30:41 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关于评选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83号)要求,经全国各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所属各单位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35个、先进工作者30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7月14日至7月2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海洋局人事司)
联 系 人:李博、姜磊
联系电话:010-68048679
传真:010-68038566
电子邮箱:rsszhc@soa.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
邮编:100860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233475
传真:010-84233475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编:100013
附件:
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