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写进南京新版劳动合同
- 发布时间:2015-07-05 07: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发布2015年版《南京市劳动合同书》《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集体合同》《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一口气发布的四个合同文本,亮点不少,比如首次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写进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享同岗同工同酬待遇等。据统计,目前,南京有250万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劳动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焦点1
岗位和工种不能随便写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新版《南京市劳动合同书》对岗位和工种进行了明确,比如,“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管理、技术、工勤)岗位从事____工种工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劳动基准。”
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巴坤亚提醒,这两项内容很重要,不能随便写,女性尤其要注意,因为这将影响你以后的退休时间。根据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及条件,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长期在企业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在45周岁之前转为工人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
焦点2
住房公积金缴存纳入合同
在新版《南京市劳动合同书》和《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中,都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纳入了合同,即“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巴坤亚说,目前,在社会上流行着这样一种错误认识:“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是国家强制的社会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只是一种职工福利,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效益自行决定缴或者不缴。他提醒,住房公积金不是单位可缴可不缴的福利。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此,劳动者在新签劳动合同或者续签合同时,要注意下你的“五险一金”是否齐全了。
焦点3
工作岗位工作量相同
劳务派遣享同工同酬同福利
经过申报、审批,南京全市目前有近500家劳务派遣企业拿到了经营许可证,涉及人员从过去的近20万降到了现在的13万人。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与全日制劳动合同文本相比,2015年版《南京市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更具针对性,强调“同工同酬同福利”。即,“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同时,“五险一金”也都必须有。
焦点4
涨薪和津贴补贴怎么发
你可以与老板协商
新版的《集体合同》和《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都提到了适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此外,还明确了津贴和补贴的发放事项。
比如,你常上夜班,可以在合同里约定夜班津贴及发放标准;你在室外工作,那么夏季的高温津贴也可以在此约定;如果你常出差,出差补贴也能在合同里明确。这样一来,白纸黑字,能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