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堆芯冷却监视系统改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6-25 15:30:38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RIC堆芯冷却监视系统改进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15〕18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堆芯冷却监视系统的改进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进,确保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6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