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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来了“大钱”资管公司出头农民不吃亏

  • 发布时间:2015-06-18 07:29:37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内江市永安镇尚腾新村集体资产股改试点调查

  □本报记者 陈岩 朱玲

  6月14日是星期日,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尚腾新村的村民都不约而同地起个大早,因为每到周末都会有四五千名游客从周边市县来游玩。

  阳光洒在初夏盛开的荷花上,游客们坐在堰坝头的阳伞下,吃着村里特产的各类瓜果、水产。63岁的村民潘祖义则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衬衫,戴着草帽和红袖标,站在村口指挥车辆停放。33岁的村民付贵将自家地里的西瓜搬上推车,运到村中心的小广场上,一筐筐摞起来足有一人高,一天下来卖出600斤,收入1200块钱。

  这样一幅田园图景背后,是尚腾新村引入外部资本,盘活了集体资产。只有1000余万集体资产的尚腾新村,遇见了3.5亿元大投资,如何平衡双方利益,成为关键。

  有实体才好谈生意

  人头与土地折股,集体资产装入资管公司

  2013年,重庆林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入驻尚腾新村,流转村里700多亩土地发展现代农业。去年,林圣公司又与尚腾新村协议打造农旅结合综合体,发展旅游经济,两期共3.5亿元巨额投资。

  不可能单家单户地谈,既不利于农民自身利益保障,对投资方林圣公司也成本过高。如果是一个履约意识强的主体,投资者才会放心。“我们突然明白了,资产管理公司是招商引资的基础。”尚腾新村支部书记潘俊良介绍,借着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东风”,对全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房、山平塘等集体资产进行梳理,并按照堰塘5000元一亩、闲置房1000元一平方米、建设用地5万元一亩进行折算,集体资产共计1400多万元。随后组建资产管理公司,将所有集体资产纳入。270亩建设用地成为该公司的核心资产。

  公司成立后,面临划分权益问题。潘俊良介绍,有些人家有人无地,有些则人少地多,无论按人头还是按土地划分,都易引起矛盾。经过多次协商,将人和土地都作为分股权的考量因素,全村2765人一人一股,2668亩土地一亩一股,两项共5433股,按此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股份化。“这种折中的方式,可以最大程度兼顾各人利益。”潘俊良表示,有了资产管理公司,对外便于与其他主体打交道,对内权属清晰,保障农民利益实实在在。

  4%资产占40%股份

  投资方让渡利益,分红让村民先得利

  尚腾新村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建设用地等资产,林圣负责投资、规划和具体建设,将全村集体资产统一打造为农旅综合体。

  但村民们又有了新的担心:项目总投资3.5亿元,集体资产折资却只有1400万元,只占4%,有了好处,自己能得多少?

  方案却出乎村民意料——项目建成后,按尚腾新村40%、林圣60%组建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和分红。也就是说,村民用4%的资产拿到40%的股权。

  永安镇副镇长段景耀表示,按照现有的资产评估方法,尚腾的建设性用地并不值钱,但如果有好的规划,这些土地能快速增值,应尽量多为农民争取股份。“集体资产改革,根本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农民看重的是短期收益。”林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唐勇表示,只有将部分利益让渡给农民,他们才会齐心协力地参与建设,项目才可能成功。

  对此,林圣公司创新出了利益前置的分红方法:从2015年开始,无论项目盈亏,拿出100万元给参股农民进行分红;在2020年之前,以每年20万元的额度递增,随着项目后期盈利,这部分钱再从盈利部分扣除。“今年就可以每股分到接近400元,几乎可以称作‘无中生有’的收入。”潘俊良感慨,一下就点燃了村民的热情,每家每户都开始围绕农旅经济做起了生意,有的经营农家乐,有的做些小买卖,更多的村民给林圣公司打起了工,打工收入和分红成为村民的重要收入。

  想腾地缺指标

  审批需要三五年,项目建设等不起

  项目还未实施,却又遇到建设用地指标批不下来的问题。

  项目一期将建设农民新村,使农民适度集中居住,以腾挪出更多的集体建设用地。

  段景耀举例,全村有270亩建设用地,如果进行适度集中居住,只需要建三四十亩的居住小区就好,其他200余亩就可以用作建商业街、酒店等。“但遇到了指标问题。”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地也需要建设用地指标,因为涉及到耕地占补平衡的问题,并不能简单地对现有的建设用地面积进行腾挪。于是,只好向国土部门申请建设用地指标,申请虽然已被受理,但是通常审批时间需要3-5年。“这个时间等不起。”段景耀表示,目前林圣公司还只是在进行环境建设。如何突破政策限制,依然困扰着尚腾新村和林圣公司。

  连线乡村CEO

  企业要学会“先让利再得利”

  □杜祥家(重庆市巴南区跳石镇滩子口村村委会主任)

  如何与大企业合作,我有发言权,因为七八年前我们滩子口村就开始和重庆林圣公司合作。滩子口村是贫困村,如何盘活集体资产,为农民增收的愿望非常迫切。

  但是在合作过程中,农民不免有疑虑,跟这么大的企业打交道,会不会吃亏?农民的迟疑会拖慢合作的脚步,企业也意识到,只有先将利益让给农民,才能提高他们的参与积极性。于是我们充分沟通,林圣公司在项目还没盈利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方式给予农民一些利益,甚至还为农民集中修建了社区楼房和超市、医院等配套设施。在后期宾馆等旅游地产建设过程中,农民积极性非常高,土地协调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在项目全面建成,集体资产得到激活,与企业“先让利后得利”密不可分。

  专家观点

  以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各方利益

  □杨明洪(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尚腾新村与外来的市场主体进行合作,是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这家公司要投资3.5亿元,不是看中这270亩集体建设用地,而是看中该村的其他资源,例如旅游资源、土地增值潜力等,1400万元的土地价值仅是一般用途上的价值,并没有包含其他潜在价值。农民的集体资产主体就要从这个角度争取利益。只有在市场合作中充分反映村民所拥有资产的全部价值,农民的利益才能够得到保障。

  当价值全部计算进去之后,还需要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进行。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障各方利益最有效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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