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出台市县预决算公开考评办法
- 发布时间:2015-06-16 09:31:33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日前,为推进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市县预决算公开考评暂行办法》,对市县预决算公开考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力求以考评促公开、以公开促规范。
明确考评重点。考评采用百分制,主要对市县政府预决算(30分)、部门预决算(30分)、“三公”经费预决算(20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分)公开情况以及财政部门公开信息报送质量(10分)等5项内容进行综合考评。
规范考评程序。考评实行市级自评与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级部门及所辖县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年终组织自评;山东省财政厅年终对各市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并依据抽查结果确定最终评分。
建立通报制度。山东省财政厅按月通报各市及所辖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将预决算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省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年度考评较好的地区,给予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