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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敬老院存管理难题 多地试点公建民营模式

  • 发布时间:2015-06-12 11:20:00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两天,中国之声持续关注农村敬老院的运营现状问题。记者调查发现,农村敬老院空置率高、管理薄弱、保障水平低的现象,在多个省市普遍存在。而2014年前后,一些地方政府针对农村敬老院的现状,开始推出各种试点措施,试图破解敬老院面临的困局。

  比如,“公建民营”模式,就在广西、安徽、浙江、山东等多地试点,成为目前最受关注的改革方案。什么是公建民营?这种模式能治得了农村敬老院的“并发症”吗?

  公建民营,通俗地讲,就是“公家搞建设,私人来经营”。具体到农村敬老院改革中,就是以五保老人为“纽带”,政府与民间资本的“联姻”。

  广西南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甘丹妮:所谓的公建民营实际上就是国家来建设,然后由民办资金注入来代为建设和管理,这个资产是国家的,但是整个后期投入,后期的建设和管理这个资金来源于社会资金。

  至于“公家”和“私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因各地政策不同,略有差异。安徽合肥的做法是,“设施包出去,服务买进来”。

  庐阳区民政局老龄办主任赵飞:由政府购买服务的这种方式,由社会力量承包经营或者我们向它购买服务,由他们进入养老服务进行运营,他们配团队、护理人员,如果床位紧张的情况下,社会老人和五保老人同时要求入住的话,当然是五保户先住。

  以五保供养金为主,租金为辅的方式,从租用敬老院的经营者手中,购买五保老人所需的床位和服务。这是试行“公建民营”的地区,为农村敬老院开出的“药方”。

  201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南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甘丹妮说,这个文件,为农村敬老院的资金来源“松了绑”:

  甘丹妮:就把整个的(敬老院)政府资产进行一个租赁,然后把整个的管理权交给他们,他这个企业就要投入一些建设的经费,那他要对社会开放、对一些失能的老人开放,他必须添置一些设备。整个的经营利润都是由这个企业得了,我们政府大概就是收一个租金。

  甘丹妮认为,改革之前,敬老院的入住者,必须是孤寡五保老人,这就从源头上制约了入住率。公建民营之后,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入住率过低的问题。但同时,政府又必须通过与企业签订协议的方式,保证有集中供养需求的五保老人,能够住得进来:

  甘丹妮: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要盈利,你不可能不考虑他们。但是在这个公建民营的过程中,我们要说到的一点就是,要保证国家“兜底”对象的权益,公建民营向社会老人开放了,你就不能够丢掉政府“兜底”的这个功能,相当于这些农村五保、“三无”老人入住的话,你一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他们。

  一些政府人士认为,公建民营,也能解决管理服务质量低的问题。

  杭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张喆:如果说我们老人对医疗要求比较高的话,那么它(民办机构)马上就可以配备一些医疗的服务。像我们原来如果是公办机构的话,你要收到财政局啊、人社局啊、卫生局啊,很多部门的制约。那么它民办机构就比较灵活,只要有需要,它就可以花钱,马上可以改变原有的状况,来适合老人的需求。

  听起来,公建民营似乎是一条不错的路子。引入社会资金之后,空置率高、管理薄弱、保障水平低的问题,似乎都能迎刃而解。那么,公建民营,是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是不是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案?除此之外,有没有别的路可走?

  由于我国老人,尤其是农村的老年人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选择去养老机构生活。因此,即便公建民营使得农村敬老院向社会开放,但恐怕也很难彻底解决入住率低的问题。

  而养老业特有的工作性质,也使得护理人员很难找。至少在短期内,“公建民营”也无法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淄博市老龄委王希军:行业护理队伍非常紧缺,虽然建起这个机构,但是护理人员少,专业知识不够,对老人的护理不到位,就产生恶性循环——老人入住率低,经营者产生亏损,亏损之后,水平高的护理员进不来。

  对于公建民营,南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甘丹妮认为,目前正在试点,效果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目前,南宁的公建民营,并没有解决不能自理的五保老人的问题:

  甘丹妮:一般入住敬老院的老人都是生活能自理的这些老人。反而有一些失能的或者半失能的老人没办法照顾了。

  甘丹妮说,要完全解决这个问题,还得往“医养结合”方面努力:

  甘丹妮:让这些民办的养老机构,有设置一些医疗机构的许可,并且在这个医疗机构里面,我能搞刷医保,能解决她基本的治疗还有后期康复,那我们的养老院能够实现医养结合,这个真的是能够解决医疗,又能解决养老的问题。

  至于“公建民营”模式的可复制性,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有现成的敬老院基础设施的地方,可以有条件推广;否则,政府不如把拿来建基础设施的资金,直接购买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郑秉文:政府对三无老人、经济困难和失能、半失能的、五保户这些老人,它的托底作用是发挥在预算方面。有了这个预算之后,政府未必亲力亲为,去亲自盖大楼,它可以采取公共采购的方式,这样甚至很可能带来更好的服务,因为产生一定竞争了。

  从2014年10月至今,南宁市拿出11个地方作为“公建民营”的试点。甘丹妮表示,之所以这么做,就是考虑到,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适合搞“公建民营”:

  甘丹妮:因为这些敬老院的规模啊还有水平啊,不一致,情况都不一定一样。有些规模太小,它不适合搞公建民营,搞公建民营还要看整个规模设置怎么样,企业能不能有深化运营的空间。还要看它的地域性,周围的生活设施配套全不全,企业也还要考衡,整个的区域有养老需求的老人多不多,他们愿不愿意入住。所以说,可以搞公建民营的机构不是所有的,肯定是有针对性的。

  改革,很少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一个“试错”的过程。农村敬老院的各种改革方案,哪些相对更优,不仅需要等待时间去检验,也需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寻找符合地方特质的“托底养老”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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