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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 发布时间:2015-06-05 04:34:21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6月4日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了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会议认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

  会议指出,要简化医疗机构设立审批,取消床位规模等前置条件。支持通过股权、项目融资等筹集社会办医开办费和发展资金。探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落实社会办医各项税收优惠,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在职称评定、课题招标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真心实意扶持社会办医。

  会议认为,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重要改革举措,能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实现社会运行效率倍增。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照)。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完成代码和证(照)转换,旧证(照)在到期前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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