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国土局负责本市不动产登记 组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发布时间:2015-06-03 08:07:32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市国土局获悉,《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出台,明确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这意味着北京开始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

  建立登记管理体制

  昨天,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主持召开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扩大会议,通报了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该方案将于近期由市编办向全市正式印发。

  根据方案,本市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体制,明确市国土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予以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承包登记五年过渡期

  按照中央要求,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农委、市农经办会同市国土局等部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有关部门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相关人员编制划入国土部门。该方案明确,市级层面,在市国土局增设不动产登记处,主要负责并指导监督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市国土局所属市土地登记中心、市住建委所属市房屋登记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区县层面,整合区县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中心和住建(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中心、档案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市国土局区县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七单位组成联席会议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4年12月公布,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建立。此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

  为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4年9月,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由市编办、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农经办(市农研中心)7个单位组成,市国土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