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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消协儿童护肤品比较试验:企业有待更自律

  • 发布时间:2015-06-01 08:3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众多品牌和不同购物渠道选购的儿童护肤品是否适合孩子成长需求是家长选购儿童护肤品时经常遇到的迷茫困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公益性职责,为加强对儿童护肤品消费安全的指导,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于2015年4月至5月对儿童护肤品进行了比较试验。

  “比较试验”是指消协组织为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向赋予消费者协会的首项公益性职责,通过各类市场或销售渠道,模拟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并参照相关标准或专业测试方法,从消费者关注与实用角度,用公正的评价程序对同类商品或服务进行分析、对比,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促进消费者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一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1、样本采集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和315监督员志愿者,在全市九个行政区内的十五个大型超市、连锁孕婴店及京东商城、天猫、一号店等三个网络购物平台,按照普通消费者实际消费程序随机购买。共购买25个品牌儿童护肤膏霜、儿童润肤乳液、儿童护肤乳液等护肤样品,详见附表一。

  2、检测单位

  本次比较试验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百货劳保用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3、测试依据及项目

  本次比较试验按照GB/T16759-2008《消费品和有关服务比较试验总则》的要求开展比较试验工作。

  本次比较试验按照QB/T1857-2013《润肤膏霜》、QB/T2286-1997《润肤乳液》、GB/T29665-2013《护肤乳液》标准,选定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包装外观、净含量允差、标志等六类检测项目。

  4、媒体监督

  天津电视台“我们都是消费者”、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天津新闻广播电台、中国质量报、今晚报、城市快报等记者先后跟踪采访了本次比较试验的购样、检测过程。

  5、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仅对购买的样品负责。

  二、试验结论

  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儿童护肤品在内的化妆品检测标准,检测依据的仍为成人化妆品的相关标准,仅有个别检测项目对儿童产品进行了标准确定。本次比较试验,共检验25个儿童护肤品样品,6类检验项目460项具体指标。除标称“上海好孩子儿童服饰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美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孩子”品牌“婴儿润肤露”样品,菌落总数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外,其余样品全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1、儿童护肤品产品质量整体可靠。按照相关标准对样品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包装外观、净含量、标志等六类项目的检验结果表明,儿童护肤品产品的整体质量可靠。感官指标、净含量、理化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包装外观、标签标注规范。特别是全部样品的铅、汞、砷、甲醇等有毒物质限量指标实测结果远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2、个别样品的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标称为“上海好孩子儿童服饰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美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品牌为“好孩子”的婴儿润肤露样品,菌落总数实测结果为1.6×103CFU/g(CFU为菌落数单位),超出不大于500CFU/g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儿童护肤品生产企业有待更加自律。参照《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要求,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对于儿童使用的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注“适用于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本次比较试验25个儿童护肤品样品中,仅有7个样品成分标示中无香精,占全部样品28%;仍有6个样品没有标注在“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的警示用语,占全部样品24%;但样品所列成分种类在20种以上的样品为14个,占全部样品56%。该《指南》作为指导性文件,缺少明确的量化标准要求,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加强自律,主动向该《指南》引导的方向研发产品。

  三、结果分析

  1、感官指标

  化妆品的感官质量是影响儿童消费者的喜爱程度,也是家长选购的重要参考因素。感官指标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要求有明确的规定。取试样擦于皮肤上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检测产品外观;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或用辨香纸蘸取试样,用嗅觉鉴别产品香气;取样品在非阳光直射条件下目测检验产品色泽;取试样擦于皮肤上在室内和非阳光直射条件下,观察产品结构。通过以上方法检验产品是否细腻,均匀一致,香气符合规定香型等。

  本次比较试验,对样品的外观、香气、结构、色泽等有关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测,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感官指标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序号

  品牌

  商品名称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1

  史努比

  儿童蜂蜜营养倍润霜

  QB/T 1857-2013《润肤膏霜》

  感官指标

  外观

  膏体细腻,均匀一致(添加不溶性颗粒或不溶粉末的产品除外)

  符合标准要求

  2

  启初

  婴儿冬日防皱面霜

  3

  咪呢小熊

  婴儿柔嫩润肤霜

  4

  喜蓓

  蚕丝蛋白营养面霜

  5

  青蛙王子

  儿童滋养倍润润肤霜

  6

  郁美净

  金牌儿童霜

  7

  屈臣氏

  牛奶滋润婴儿润肤霜

  香气

  符合规定香型

  符合标准要求

  8

  多啦A梦

  深海珍珠娇嫩霜

  9

  康贝

  婴儿多元修护乳霜

  10

  昭贵

  儿童润肤霜

  11

  屁屁乐

  婴儿护臀霜

  12

  哈罗闪

  婴儿柔润护肤霜

  13

  赫曼

  婴儿润肤露

  QB/T 2286-1997《润肤乳液》

  感官指标

  色泽

  符合企业规定

  符合标准要求

  14

  芭比

  滋润护肤露

  15

  迪士尼

  迪士尼米奇造型立体润肤露

  16

  好孩子

  婴儿润肤露

  香气

  符合企业规定

  符合标准要求

  17

  碧呵

  婴儿润肤露

  18

  喜多

  婴儿润肤乳液

  19

  强生

  滋养润肤露

  结构

  细腻

  符合标准要求

  20

  孩儿面

  黄瓜补水乳液

  21

  海绵宝宝

  婴儿保湿润肤乳

  22

  嗳呵

  婴儿润肤乳液

  GB/T 29665-2013《护肤乳液》(O/W)

  感官指标

  香气

  符合企业规定

  符合标准要求

  23

  婴姿坊

  儿童倍护润肤霜

  24

  施巴

  婴儿润肤乳

  外观

  均匀一致(添加不溶性颗粒或不溶粉末的产品除外)

  符合标准要求

  25

  贝亲

  婴儿润肤露

  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是指产品的物理性质、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化学性质、化学性能等技术指标,是化妆品产品的重要质量指标之一。本次比较试验理化指标依各品牌儿童护肤品执行相关标准进行试验,检验包括耐热、耐寒、离心考验、pH值等具体项目和指标。

  耐热试验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至40℃,将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恒温培养箱。24小时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或与另一只试样目测观察,应无油水分离或无分层现象。经检验,本次比较试验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耐热实测结果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耐寒试验预先将冰箱调节至-8℃,将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冰箱内。24小时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或与另一只试样目测观察,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异或无油水分离及无分层现象。经检验,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耐寒实测结果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离心考验试验于离心管中注入试样约三分之二高度并装实,用塞子塞好。放入预先调节到38±1℃的电热恒温培养箱内,保持1小时后,立即移入离心机中,并将离心机调整到2000r/min的离心速度,旋转30分钟后取出观察,应无分层现象。经对有标准要求的13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检验结果显示,离心考验实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pH值是体现某溶液或物质酸碱度的表示方法。健康皮肤的pH值为5.0—5.6之间,不同的人在不同时期皮肤的pH值常在4.5—6.6之间变化,婴儿皮肤多呈现为弱酸性,为了呵护和不刺激宝宝肌肤,婴儿的护肤洁肤用品的pH值也多为弱酸性。pH值试验需将电极小心插入25℃且已经稀释到规定浓度的试样中,待pH计读数稳定,记录读数,以两次测量的平均值表示。25个儿童护肤品样品中,标称品牌为“屁屁乐、哈罗闪”样品属于油包水型〔W/O〕,无pH值指标测试项。其它23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pH值实测结果显示为5.0—7.0,符合4.0~8.5相关标准要求。

  序号

  品牌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1

  史努比

  QB/T 1857-2013《润肤膏霜》

  理化指标

  耐热

  (40±1)℃保持24h,恢复室温后应无油水分离现象

  符合标准要求

  理化指标

  pH(25℃)

  4.0~8.5(pH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产品按企业标准执行)

  6.1

  2

  启初

  5.0

  3

  咪呢小熊

  5.1

  4

  喜蓓

  6.7

  5

  青蛙王子

  7.0

  6

  郁美净

  6.0

  7

  屈臣氏

  耐寒

  (-8±2)℃保持24h,恢复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异

  7.0

  8

  多啦A梦

  5.0

  9

  康贝

  6.9

  10

  昭贵

  5.0

  11

  屁屁乐

  QB/T 1857-2013《润肤膏霜》

  理化指标

  耐热

  (40±1)℃保持24h,恢复室温后渗油率不大于3%

  1%

  理化指标

  耐寒

  (-8±2)℃保持24h,恢复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性状差异

  符合标准要求

  12

  哈罗闪

  1%

  13

  赫曼

  QB/T 2286-1997《润肤乳液》

  理化指标

  耐热

  40℃24h,恢复室温后无油水分离现象

  符合标准要求

  理化指标

  pH值

  4.5~8.5(果酸类产品除外)

  7.0

  14

  芭比

  7.0

  15

  迪士尼

  6.4

  16

  好孩子

  耐寒

  —5~—15℃24h,恢复室温后无油水分离现象

  6.2

  17

  碧呵

  6.6

  18

  喜多

  5.1

  19

  强生

  离心考验

  2000r/min旋转30min不分层(含不溶性粉质颗粒沉淀物除外)

  6.1

  20

  孩儿面

  5.9

  21

  海绵宝宝

  6.9

  22

  嗳呵

  GB/T 29665-2013《护肤乳液》(O/W)

  理化指标

  耐热

  (40±1)℃保持24h,恢复室温后无分层现象

  符合标准要求

  理化指标

  pH(25℃)

  4.0~8.5(含α-羟基酸、β-羟基酸的产品可按企标执行)

  6.0

  23

  婴姿坊

  耐寒

  (-8±2)℃保持24h,恢复室温后无分层现象

  6.1

  24

  施巴

  离心考验

  2000r/min,30min不分层(添加不溶颗粒或不溶粉末的除外)

  6.3

  25

  贝亲

  6.0

  3、净含量

  净含量即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对此明确要求。经检验,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的净含量,分别为20~300(g或mL)不等,实测结果显示允许短缺量指标均为“0”,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序号

  品牌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1

  史努比

  QB/T 1857-2013《润肤膏霜》

  净含量

  g或mL或%

  标称净含量:0~50g 允许短缺量:9(%)。标称净含量:0~50mL 允许短缺量:9(%)。标称净含量:50~100g 允许短缺量:4.5g。标称净含量:50~100mL 允许短缺量:4.5mL。

  0

  2

  启初

  0

  3

  咪呢小熊

  0

  4

  喜蓓

  0

  5

  青蛙王子

  0

  6

  郁美净

  0

  7

  屈臣氏

  0

  8

  多啦A梦

  0

  9

  康贝

  0

  10

  昭贵

  0

  11

  屁屁乐

  0

  12

  哈罗闪

  0

  13

  赫曼

  QB/T 2286-1997《润肤乳液》

  净含量允差

  g或mL或%

  标称净含量:100~200g 允许短缺量:4.5(%)。标称净含量:100~200mL 允许短缺量:4.5(%)。标称净含量:200~300m L 允许短缺量:9mL 。标称净含量:300~500mL 允许短缺量:3(%)。

  0

  14

  芭比

  0

  15

  迪士尼

  0

  16

  好孩子

  0

  17

  碧呵

  0

  18

  喜多

  0

  19

  强生

  0

  20

  孩儿面

  0

  21

  海绵宝宝

  0

  22

  嗳呵

  GB/T 29665-2013《护肤乳液》(O/W)

  净含量

  g或mL或%

  标称净含量:100~200g 允许短缺量:4.5(%)。标称净含量:100~200mL 允许短缺量:4.5(%)。标称净含量:200~300mL 允许短缺量:9mL 。

  0

  23

  婴姿坊

  0

  24

  施巴

  0

  25

  贝亲

  0

  4、卫生指标

  ①卫生指标—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即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化妆品含有水分、油脂、蛋白质、多元醇等,为微生物的生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容易造成产品变质。微生物对化妆品的污染,不仅影响产品自身质量,更严重的是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次比较试按相关标准对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进行检验。粪大肠菌群直接来自粪便,是重要的卫生指示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抵抗力较强,是人类的一种重要病原菌。铜绿假单胞菌(原称绿脓杆菌,本次比较试验因依据标准不同,故标注不同,出现铜绿假单胞菌和绿脓杆菌两种表述)在自然界分布广泛,为土壤中存在的最常见的细菌之一,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都有本菌存在。我国规定以上三种特定菌在化妆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比较试验,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实测结果均为未检出,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菌落总数是指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养基成分、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 值、需氧性质等),1g(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国家标准规定,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不得大于500 CFU/g(mL)。本次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标称“上海好孩子儿童服饰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美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牌为“好孩子”的“婴儿润肤露”样品,菌落总数实测结果为1.6×103 CFU/g,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它24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菌落总数实测结果小于10 CFU/g,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是指化妆品检样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1g或1mL化妆品中所污染的活的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总数,藉以判明化妆品被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及其一般卫生状况。经检验,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实测结果显示均小于10 CFU/g,符合不得大于100 CFU/g标准要求。

  序号

  品牌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1

  史努比

  QB/T 1857-2013《润肤膏霜》

  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

  粪大肠菌群

  g

  不得检出

  未检出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CFU/g

  ≤500

  <10

  微生物指标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100

  <10

  2

  启初

  <10

  <10

  3

  咪呢小熊

  <10

  <10

  4

  喜蓓

  <10

  <10

  5

  青蛙王子

  金黄色葡萄球菌

  <10

  <10

  6

  郁美净

  <10

  <10

  7

  屈臣氏

  <10

  <10

  8

  多啦A梦

  <10

  <10

  9

  康贝

  铜绿假单胞菌

  <10

  <10

  10

  昭贵

  <10

  <10

  11

  屁屁乐

  <10

  <10

  12

  哈罗闪

  <10

  <10

  13

  赫曼

  QB/T 2286-1997《润肤乳液》

  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

  粪大肠菌群

  g

  不得检出

  未检出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

  CFU/g

  ≤500

  <10

  微生物指标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100

  <10

  14

  芭比

  <10

  <10

  15

  迪士尼

  <10

  <10

  16

  好孩子

  金黄色葡萄球菌

  1.6×103

  <10

  17

  碧呵

  <10

  <10

  18

  喜多

  <10

  <10

  19

  强生

  绿脓杆菌

  <10

  <10

  20

  孩儿面

  <10

  <10

  21

  海绵宝宝

  <10

  <10

  22

  嗳呵

  GB/T 29665-2013《护肤乳液》(O/W)

  卫生指标

  微生物指标

  粪大肠菌群

  g

  不得检出

  未检出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CFU/g

  ≤500

  <10

  微生物指标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100

  <10

  23

  婴姿坊

  金黄色葡萄球菌

  <10

  <10

  24

  施巴

  <10

  <10

  25

  贝亲

  铜绿假单胞菌

  <10

  <10

  ②卫生指标—有毒物质限量

  如果化妆品中含有的铅、汞、砷含量超过一定标准将会对人体造成危害,铅会导致神经衰弱加重,影响消化系统;汞会对皮肤造成刺激,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很大,使人出现记忆力衰退、失眠等症状;砷能引起皮肤色素沉着,也会引起神经系统病变。《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了这些物质在化妆品中的限量:铅的含量是每公斤小于等于40毫克,汞含量每公斤小于等于1毫克,砷每公斤小于等于10毫克。经检验,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铅的实测结果分别为0.3~0.5(mg/kg或ppm)不等,全部符合≤40(mg/kg或ppm)相关标准要求。

  经检验,标称品牌为“赫曼、芭比、迪士尼、好孩子、碧呵、喜多”样品汞的实测结果为小于0.01ppm,标称品牌为“史努比、青蛙王子、郁美净、多啦A梦、昭贵、哈罗闪”的样品汞的实测结果为0.1mg/kg,其它品牌样品汞的实测结果为0.02-0.09(mg/kg或ppm)。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全部符合≤1(mg/kg或ppm)标准要求。

  经检验,标称品牌为“赫曼、芭比、迪士尼、好孩子、碧呵、喜多、强生、孩儿面、海绵宝宝”样品砷的实测结果小于0.5ppm,标称品牌为“喜蓓”的样品砷的实测结果为0.08mg/kg,其它标称品牌样品砷的实测结果均小于0.03mg/kg。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全部合≤10(mg/kg或ppm)标准要求。

  甲醇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皮肤也可部分吸收,《化妆品卫生规范》限定化妆品中的甲醇含量不得超过0.2%。经检验,标称品牌为“赫曼、芭比、迪士尼、好孩子、碧呵、喜多、强生、孩儿面、海绵宝宝”等9个儿童护肤品样品,实测结果均小于0.05%,符合标准要求。

  序号

  品牌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检验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实测结果

  1

  史努比

  QB/T 1857-2013《润肤膏霜》

  卫生指标

  有毒物质限量

  铅

  mg/kg

  ≤40

  0.4

  有毒物质限量

  汞

  mg/kg

  ≤1

  0.1

  有毒物质限量

  砷

  mg/kg

  ≤10

  <0.03

  /

  2

  启初

  0.4

  0.02

  <0.03

  3

  咪呢小熊

  0.4

  0.06

  <0.03

  4

  喜蓓

  0.4

  0.05

  0.08

  5

  青蛙王子

  0.4

  0.1

  <0.03

  6

  郁美净

  0.3

  0.1

  <0.03

  7

  屈臣氏

  0.5

  0.07

  <0.03

  8

  多啦A梦

  0.4

  0.1

  <0.03

  9

  康贝

  0.3

  0.09

  <0.03

  10

  昭贵

  0.4

  0.1

  <0.03

  11

  屁屁乐

  0.4

  0.09

  <0.03

  12

  哈罗闪

  0.4

  0.1

  <0.03

  13

  赫曼

  QB/T 2286-1997《润肤乳液》

  卫生指标

  有毒物质限量

  铅(以铅计)

  ppm

  ≤40

  0.4

  有毒物质限量

  汞

  ppm

  ≤1

  <0.01

  有毒物质限量

  砷(以砷计)

  ppm

  ≤10

  <0.5

  有毒物质限量

  甲醇

  %

  ≤0.2

  <0.05

  14

  芭比

  0.3

  <0.01

  <0.5

  <0.05

  15

  迪士尼

  0.3

  <0.01

  <0.5

  <0.05

  16

  好孩子

  0.4

  <0.01

  <0.5

  <0.05

  17

  碧呵

  0.4

  <0.01

  <0.5

  <0.05

  18

  喜多

  0.5

  <0.01

  <0.5

  <0.05

  19

  强生

  0.4

  0.07

  <0.5

  <0.05

  20

  孩儿面

  0.4

  0.07

  <0.5

  <0.05

  21

  海绵宝宝

  0.4

  0.09

  <0.5

  <0.05

  22

  嗳呵

  GB/T 29665-2013《护肤乳液》(O/W)

  卫生指标

  有毒物质限量

  铅

  mg/kg

  ≤40

  0.5

  有毒物质限量

  汞

  mg/kg

  ≤1

  0.08

  有毒物质限量

  砷

  mg/kg

  ≤10

  <0.03

  /

  23

  婴姿坊

  0.4

  0.04

  <0.03

  24

  施巴

  0.4

  0.04

  <0.03

  25

  贝亲

  0.4

  0.06

  <0.03

  5、包装外观

  儿童护肤品的包装外观,是家长对产品的第一印象,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对此也有明确的标准规定,主要检测瓶身、内盖、盒面、喷头、软管等。瓶身应平稳端正,表面光滑,瓶壁厚薄基本均匀,无明显疤痕、变形,不应有冷爆和裂痕;瓶口应端正、光滑,不应有毛刺(毛口),螺纹、卡口配合结构完好、端正;瓶与盖的配合应严紧,无滑牙、松脱,无泄漏现象;瓶内外应洁净。内盖应完整、光滑、洁净,不变形;内盖与瓶和外盖的配合应良好;内盖不应漏放;外盖应端正、光滑,无破碎、裂纹、毛刺(毛口);外盖色泽应均匀一致;外盖螺纹配合结构应完好;加有电化铝或烫金外盖的色泽应均匀一致;翻盖类外盖应翻起灵活,连接部位无断裂;盖与瓶的配合应严紧,无滑牙、松脱。盒面应光滑、端正,不应有明显露底划痕、毛刺(毛口)、严重瘪听,色泽应均匀一致;盒开启松紧度应适宜,取花盒时,不可用手指强行剥开,以捏住盖边,底不自落为合格;盒内镜面、内容物与盒应粘贴牢固,镜面映像良好,无露底划痕和破损现象。喷头应端正、清洁,无破损和裂痕现象。喷头的组配零部件应完整无缺,确保喷夜畅通。软管的管身应光滑、整洁、厚薄均匀,无明显划痕,色泽应均匀一致。软管封口要牢固、端正,不应有开口、皱褶现象(模具正常压痕除外)。软管的盖应符合盖的要求。软管的复合膜应无浮起现象。

  根据样品包装不同,对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可检验的项目进行实测,结果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产品标志

  隔行如隔山,家长选购儿童护肤膏霜产品,最主要的就是靠产品标志所传递出来的信息。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要求,儿童护肤膏霜必须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生产批号、限期使用日期)、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等。标签的内容应清晰,应保证消费者在购买时醒目、易于辨认和阅读。经检验,25个品牌儿童护肤品样品,产品标志实测结果全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2013年2月实施)要求,对于儿童使用的产品,应在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标注“适用于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本次比较试验25件样品中,标称品牌为“迪士尼、好孩子、喜多、喜蓓、康贝、施巴”等6个儿童护肤品样品没有标注该信息。

  《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提出,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种类;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同时应关注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对25个品牌的儿童护肤品样品分析发现:全部样品包装均明示了成分组成说明,14个样品的成分在20种以上;标称品牌为“屁屁乐”、“海绵宝宝”样品成分最少,明示为8种、9种成分;标称品牌为“喜多”、“启初”样品成分最多,明示为33种、32种。仅有标称品牌为“嗳呵、咪呢小熊、喜蓓、海绵宝宝、康贝、婴姿坊、屁屁乐”等7个样品成分标示中无香精。

  四、有关建议和提示

  1、市消费者协会建议监管部门细化规定,进一步加强儿童护肤品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推进信息公开,淘汰不符合标准产品。携手共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儿童护肤品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儿童护肤品标签管理,出台相应细则,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对标签标识予以系统规范,保障消费者能清晰、客观、准确地获取化妆品相关信息。

  2、市消费者协会呼吁行业企业应积极主动提高产品质量,公示产品相关信息。

  一是涉及儿童护肤品生产经营的企业,继续严把质量关,加强产品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儿童消费安全;二是响应《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等有关引导性要求,提高产品质量;三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公示相关产品及原料信息,让家长明明白白消费。

  3、儿童生长发育阶段不同,肤质差别很大,为他们选用科学生活的“护肤品”十分重要。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家长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理性选购儿童护肤品。家长要首选大商场、大超市、指定授权经销店等正规的商家和有信誉的品牌,获得产品质量和专业的售前售后服务的保障。儿童皮肤尚未发育完全,家长要尽可能选择和使用适合于其年龄和皮肤特点的产品,产品应具备纯正温和、对眼睛和皮肤无刺激或较少刺激的属性。二是注意查验产品包装。购买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察看生产者(经销商代理商)名称和地址、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批准文号、成分表、保质期等必须标注的内容。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及经销商代理商名称、地址。三是科学使用。儿童皮肤比成人更加娇嫩,儿童皮肤过敏的现象比成人更常见,更容易出现皮肤过敏、皮肤干燥等各种状况。家长要多了解儿童化妆品消费知识,根据儿童皮肤特点、既往过敏史和使用化妆品经验,正确选择使用儿童化妆品。在第一次给孩子使用化妆品之前,应先做局部测试。在耳后或手腕内侧等敏感处皮肤涂抹少量化妆品,观察一至二天后,如果没有红、痛、红疹等过敏现象,才可使用。一旦孩子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就医。此外,还要注意留存发票、购物小票等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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