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若一处违法将处处受限
- 发布时间:2015-05-29 00:37:18 来源:长沙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违法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中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湖南商事制度改革由相关市州试点转向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
2014年1月1日,湖南在全省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并将长沙、郴州列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同年8月,株洲等7市也被纳入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并在永州、郴州两地试点“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登记制度改革。截至2014年底,全省新登记注册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金)分别增长34.7%、89.1%,增加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156.2万人。
意见明确,湖南将在注册资本登记、行政审批、企业住所登记、“三证合一”登记、注册登记和政务办理电子化、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模式、后续市场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构建“宽进严管”无缝对接的体制机制。逐步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平台,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意见指出,湖南将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违法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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