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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基金互认7月1日起实施

  • 发布时间:2015-05-23 05:39:10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 记者温济聪、何川报道: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决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今日双方签订了相关备忘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地与香港公募基金互认的投资额度是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

  邓舸表示,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内地与香港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心职责与共同目标。在全球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跨境投资管理和跨境基金销售活动日趋活跃,内地与香港在金融产品及服务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有必要建立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的平台,促进两地基金市场的共同发展。近年来,在内地与香港基金行业持续稳健发展的背景下,两地监管机构已建立了友好的协作关系,这为互认框架下双方进一步增进互信与深入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的实现,一方面通过引入境外证券投资基金,为境内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更加多层次的投资渠道,更加多样化的投资管理服务,同时也有助于境内基金管理机构学习国际先进投资管理经验,促进基金行业竞争;另一方面通过境内基金的境外发售,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为各类海外投资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投资渠道,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境内基金管理机构的规范化与国际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资产管理机构。”邓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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