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 避短扬长定向施策
- 发布时间:2015-05-19 07:4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在2015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财税专家认为,下一步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要总结前期试点的经验、问题;另一方面,需要结合新试点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
“营改增之前我们确实比较担心,因为邮政业营业税税率只有3%,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11%。真没想到税负不增反降。”山东省陵县邮政局财务科长黄琦说,电费、物流业务购进的消费品进项发票允许抵扣,使得税负下降一半还多。江苏省常州市地税第五税务分局徐震俊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从行业结构看服务业税收普遍增长较快;从区域发展来看,就江苏省而言,纳入营改增试点后,填补了与京沪地区之间的税收政策空缺,推动服务企业的业务领域向省外试点地区延伸。这些都直观的表明,营改增不只是减轻企业负担,更能发挥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作用。
但是,前期试点也出现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进项抵扣不足,其次,存在企业经营周期与改革节点“不合拍”造成的税负上升。这些问题需要在未来试点推进中提前予以考虑。
另外,对于下一步试点扩围,各试点行业受影响的情况将有所不同。比如,纳入营改增对餐饮住宿业是“福音”,小规模纳税人减税效应会较为明显。但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压力会比较大。
金融业的试点改革将更具复杂性。比如,对保险业来说,安永大中华区金融服务部审计服务主管合伙人蔡鉴昌分析认为,由于保险产品的定价是根据对未知风险的判断来进行,成本也是基于历史的数据和经验,因此具有不确定性。蔡鉴昌进一步表示,对银行业来说营改增也将是2015年较大的挑战。因为改革影响的不仅仅是收入和费用等财务数据,还需银行重新考量在增值税下针对不同客户的定价政策,以及合同文本、业务流程、IT系统的修订。(经济日报记者 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