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行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 发布时间:2015-05-15 10:51:36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广东省政府日前批转省财政厅《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部署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省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说,过去政府财务报告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即以项目和资金发生的时间为记账依据。简单而言,就是发生一笔收入或支出就记录一笔,俗称“流水账”。
“由于很多项目是跨年度、跨周期的,这样编制的财务报告缺乏连贯性和逻辑性,令公众和债权人无法准确获知政府的真实财务状况。因此亟须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林江说。
广东省财政厅有关人士称,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实施,将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从而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监督考核等提供支持。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按统一要求开展资产负债的清查核实工作,编制以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为主要内容,涵盖本部门所属单位的部门财务报告。
据了解,广东将选取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分三个阶段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为全面实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积累经验。2015年,广东将重点做好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清查核实政府资产负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起草会计基本准则、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办法、修订总预算会计制度等工作,全省地市一级试编工作试点地区覆盖面达到100%。
2016—2017年,广东将重点做好在条件成熟的地市试编全市合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开展基于部门财务报告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试点等,并拟于2016年底前,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试编工作试点全覆盖,建立规范化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到2020年底,广东将重点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在全省各市县全面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并配套做好修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完善会计相关制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