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要做到“五谨慎”
- 发布时间:2015-05-11 06:29:33 来源:山西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消费者个人信息也是一种财产。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互联网的不断普及,个人信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利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机会,收集、出售消费者的信息,给消费者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省消协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对个人信息保护要做到“五谨慎”:
网上使用个人信息要谨慎。尽量不要通过网络、短信发送个人信息;对一些社交网站一定要设立保密措施,让密码真正成为秘密。
办卡使用个人信息要谨慎。对于抽奖、办理消费会员卡、参与所谓的“培训、保健品讲座、免费诊疗”等消费活动时,不要轻易填写详细个人信息资料。
特殊消费使用个人信息要谨慎。如办理银行卡,买卖商品房、汽车等时,一定要与经营者或服务者签订“个人信息保密协议”,做到“约法三章”。
和陌生人谈个人信息要谨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主动和陌生人谈个人信息,不要和别人共用私人信息、不要在日常生活谈及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事,对于别人的诱惑和套取信息行为,要有一定防范意识。
对于收集、保存个人信息的现象要谨慎。一些人通过收买收集资料保存个人信息,对于这些收买收集和套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同样也要有防范意识。
本报记者 杨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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