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收公共充电服务费 电动车充电市场调节渐近
- 发布时间:2015-05-08 07:2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朱苑桢
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出台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收费标准,自6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前,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北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服务费标准随油价变动
市发改委副主任高朋举例称,目前北京公共充电站充电每度电收费0.7元。按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北京92号汽油6.46元/升的价格,那么运营商每度电还可向消费者收取最高0.97元的服务费。如果充电站按照最高上限收取充电服务费,那么相当于6月1日后,消费者再在北京公共充电站充电,每度电需交费约1.7元左右。
根据测算,此标准的制定能保证电动汽车动力成本低于燃油汽车。以北汽E150EV电动汽车为例(100公里平均耗电16度),当油价在6元/升-10元/升区间变动时,充电服务费为每度电0.9元-1.5元,按此测算,加上电价费用,电动汽车动力成本约为同款燃油汽车的50%-60%。
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表示,目前位于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的充电桩已经收取服务费,在运营中收费标准未高于上限标准,消费者实际支出并没有那么高。
快充客户影响有限
近年来,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政府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包括加大财政补贴、免摇号、鼓励建设充电桩等。对于此次收取充电服务费,一些电动车主则表示理解。
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公共充电桩充电的新能源车车主,多数采取的是快充应急方式,按照1小时充满80%电量计算,车主实际支出并没有超过40元。“毕竟快充不是每天都用,基本上是外出应急时才会使用。如果多数时间是在家里的慢充桩上充电,并不存在服务费的问题,成本依然很低。”一位电动车车主称,如果因为充电服务费政策能够使得企业建立更多的充电桩,那将是车主更愿意看到的事情。
一位北汽新能源的销售负责人认为,从收费的上限标准看,对于快充的用户影响并不大,但对于长期使用公共设施慢充的客户而言,如果每天使用,一年的慢充充满电的费用预计将超过8000元,可能会对这部分客户的销售产生影响,但企业通常会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客户多出来的用车成本。
意在刺激充电服务市场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出台充电服务费标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成本,但是非常有限,更重要的是规范了充电服务市场。如果按照此前的方式,电力公司不收费,而社会企业自行收费,会影响电力公司建设的积极性,同时社会企业自行收费,应该会比现在只高不低,对充电服务费进行统一标准,规范充电服务市场,有利于长远的发展。
据悉,截至3月底北京市累计建成了约7500根充电桩及5座换电场站,车辆推广与充电桩建设数量比例约为1.6:1,充电设施建设水平及规模居全国前列。目前社会各类资源已参与到本市充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其中,北汽新能源、普天集团及华商三优公司凭借其资源优势正在积极推进各领域充电设施建设;中石化、中石油公司也正依据加油站有关安全标准,在本市加油站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试点。
高朋也表示,根据前期调研情况,此充电服务收费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经营企业进入充电服务市场,从长远看,服务供给的增加也将有利于充电服务市场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