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清核电厂五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 发布时间:2015-05-04 16:29:55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15年4月20日至21日对你公司福清核电厂五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FCD)前现场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
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建造质量。我局委托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附件:福清核电厂五号机组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4月2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