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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新广告法实施后将加快整顿地方市场乱象

  • 发布时间:2015-04-30 16:5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0日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24号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此次新修改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号起施行。新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表示,新广告法实施之后,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尽快把一些地方广告市场不好的乱象整顿过来,让消费者能满意,少受误导”。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随着我国广告市场和广告技术的迅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广告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广告业年均增长率为17%,2014年我国广告经营已达5600多亿元。当前广告无时不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LED屏,尤其是新兴的网络,包括PC广告、APP广告、微信广告、精准推送广告等等。但广告繁荣的背后却是一系列的市场乱象,虚假广告、违法广告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作为商业行为的广告,其本身也是一种文化行为,现在市面上部分不良的广告宣传理念易对人们尤其是青少年儿童产生不利影响。而追根溯源,其实是广告发布媒体没有做好相应把关工作。

  张国华谈到,当前“我们国家的媒体太多,电视和广播的频率频道6000多个,纸质媒体就有五六千份,加在一起就是一万多个发布广告的主体。现在很多媒体都是自己创收,媒体的收入又主要来源于广告,广告市场全国就是5600亿这么大,这里面还包括制作,真正播出的就是2000多亿,那由一万多家媒体来分,肯定是僧多粥少。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什么情况呢?越是优质的媒体能分到优质的广告,越是劣质的媒体越发布劣质的广告,老百姓也反映说,比如区县一级、市一级的违法广告比较多”。

  张国华表示,此次新广告法在内容上做了一些细则的规定,便于在今后的广告监管过程中有一个更加标准、更加严格、更加公平透明的规范。张国华特别强调,新广告法实施之后,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尽快把一些地方广告市场不好的乱象整顿过来。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各地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除了面临罚款的处罚之外,还将面临暂停广告业务发布的危险,严重者将吊销其广告发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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