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创新质量监督手段 突破风险监测瓶颈
- 发布时间:2015-04-30 16:0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30日讯 "当前,我国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从1994年的69.8%上升到2014年的92.3%。但是,与先进国家相比,从人民群众对质量安全的需求和评价看,我国质量安全发展水平还有明显的差距。前一段时间出现的中国游客出国抢购电饭煲、马桶盖的现象不仅动摇了消费者的信心也给我们质量监督部门带来了压力和挑战,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就必须不断创新质量监督手段,风险监控工作将是一个有力的武器...."4月28日,在重庆召开的全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一番对客观情况清醒的判断激发了与会者对我国质检系统改革紧迫性的充分认识。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此次会议提出,要准确认识和正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更好地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更有力地建设好、运行好协作网。
推进顶层设计 风险监测事关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改革
张沁荣说,从2008年至今,全国质检系统风险监控工作从无到有,经历了7年的磨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常规工作走向常态化,关键环节不断创新突破。她强调,全系统要进一步深化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的认识。风险监控工作是质量监督事业改革的产物,是质检系统结合国外经验做法探索出来的产品质量监督新方式;风险监控工作事关产品质量监督事业发展,是在简政放权、引入市场化机制背景下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改革的新方向;风险监控工作是质检系统应对新常态下质量安全挑战的武器,是保障质量安全、激发消费活力、拉动内需增长的重要举措。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质检总局深化改革产品质量监督制度,于2011年3月开创了全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风险监测网的风险信息集成与共享逐渐深入,在过去的一年,依托网络舆情监测平台采集风险信息近7万条,依托协作网平台收集到83家成员单位报送的风险信息1.4万条,编制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半月报24期、专报156期,所有信息在协作平台上实现共享。
张沁荣要求,全系统要抓住新常态带来的新机遇,推动风险监控工作在新常态下开创新局面、实现新作为。一是要融入大局,在有为中实现有位。要自觉服务大局,找准切入点,扩大社会影响。二是要补齐短板,创新突破发展瓶颈。要对各环节的瓶颈一一突破,实现科学平衡发展,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有效性。三是要强化法治,大力推进制度建设。通过参与消费品安全立法,加快制定风险监控工作管理办法和各环节工作规定,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制度保障。
张沁荣提出,要充分发挥协作网对风险监控工作的支撑作用,一方面要通过明确协作内容、建立协作机制来真正体现协作色彩;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质量考核,严格考核评估,奖优罚劣,确保相关工作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补齐短板 创新突破发展瓶颈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经济新常态下,给风险监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次会议上,张沁荣强调,风险监控工作要扩大影响、赢得认可要融入大局,在有为中实现有位。与此同时还要补齐短板创新突破发展瓶颈。目前,风险监控工作各个环节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些环节的做法还不太明确,成为整个工作的短板。风险监控工作要发展,必须补齐短板才行。
张沁荣指出,现阶段来看,应重点突破以下几个发展瓶颈。
首先要突破风险信息采集瓶颈。要积极拓宽风险信息来源渠道,尽快与12365投诉举报系统、消协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产品伤害监测系统等实现对接,尽可能覆盖主要信息源。
其次要突破风险评估瓶颈。风险监控的对象有很多是标准缺失的产品,这些产品的质量安全如何,往往没有权威的检验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这就需要开展风险评估。但是从系统来看,风险评估工作总体还亟待突破.风险评估环节不打通,风险监控工作将逐渐失去独特性和权威性。
据了解,我国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专家评估和实验评估两种方式,国际相对成熟的做法主要是专家评估。开展专家评估首先是要建立一支权威、广泛、高层次的专家队伍。质检总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正在建立风险评估实验室.
第三要突破风险处置瓶颈。就产品质量监管而言,不知道风险在哪,是最大的风险;不能及时处置风险,是最危险的风险.同时积极探索一批新的、力度较大的处置手段,并尝试与召回、执法检查等衔接,切实强化处置工作。
在强化法治方面,张沁荣指出,要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实现风险监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主要应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从法律层面,积极参与消费品安全立法。针对消费品安全单独立法是很多国家的惯例。目前,质检总局已经启动《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工作;二是从部门规章层面,加快制定出台风险监控工作管理办法。规章是对法律法规的细化,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程序较多、耗时较长,出台有待时日;三是从工作制度层面,抓紧制定风险监控各个环节工作规定。质检总局已经在今年年初启动这项工作,组织起草了风险信息管理、风险监测、风险处置、风险评估等四个工作规定。
张沁荣最后强调,新常态下风险监控工作任务更重,作用更大,前景也更广阔。希望全系统,牢牢抓住新常态蕴含的新机遇,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推动风险监控工作迈上新台阶。(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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