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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汽车4S店“维权服务站”公布

  • 发布时间:2015-04-28 15:32:31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昨日安徽省工商局开展汽车销售和维修行业专项整治以及合肥市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启动仪式在合肥举行。瑶海国际汽车城奇瑞汽车4S店、机场路江淮4S店、包河汽车城一汽马自达4S店、亚夏汽车城一汽红旗4S店等首批16家汽车4S店“消费维权服务站”正式成立。

  据了解,省工商部门将利用5年时间,对全省所有汽车销售企业、包括4S店、专营店、二手车市场、汽车维修企业等经营实体店进行整治和规范,并在显著位置上墙公示,符合条件的挂牌成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汽车经营主体数据库。

  2014年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系统共受理汽车资讯投诉举报达到5082件,比上年增长16.21%,今年一季度,全省汽车消费咨询投诉举报达1797件,又比上年同期增长27.44%。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虚假宣传、隐瞒缺点、低配高卖、欺骗消费者;随意加价、变相抬价、强行收取出库费或服务费;消费者接车时有意暂扣合格证、收取保险押金或续保押金;售后服务把“三包”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当人为因素收取维修费、把附件当正件装配、零修整、换零件供整部件、修部件拆组装件、维修项目和价格不透明等等。

  安徽省工商局将从今年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期间将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包括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进行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的行为;夸大汽车故障、虚报维修项目、小病大修的欺诈行为;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保险或商品、捆绑套餐服务、强制收取车辆出库费、检测费等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强制交易或其他不合理条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非原厂汽车配件冒充原厂件、国内生产件冒充进口件、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配件冒充合格配件等违法经营行为;虚假标注。假冒或仿冒他人商品商标,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3C认证、进口证明等侵权行为;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隐瞒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维修业务的欺诈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本报记者 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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