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存量资金盘活要“快、实、细”
- 发布时间:2015-04-28 09:29:38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等。当前,财政存量资金主要存放在国库、财政专户(主要是专项支出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针对三种存放形式的财政存量资金,建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执行应突出以下特点,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结余资金盘活应“快”。2012年及以前年度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及2013年、2014年的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应由财政部门收回,这部分资金主要存放在国库和财政专户上。针对这部分资金的盘活,无论是原有项目按新项目申报,还是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用于安排重点领域,都应开设绿色通道,突出一个“快”字,避免形成新的“趴窝”。
二是结转资金的盘活应“实”。在对项目结余资金的盘活中,要注意总结经验,结合现有的结转资金所对应的项目,做实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加快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对可能存在的项目结余资金要提前分析,及时应对调整,避免随着时间推移,形成更大量的资金“沉淀”。
三是实有账户资金盘活要“细”。各单位实有账户的资金来源多样,资金性质也有所不同,其财政性资金也应纳入到盘活范围。一方面,对近年违规由零余额账户拨入到实有账户的新增财政资金要做到“应盘尽盘”,另一方面对单位原有账户沉淀资金要分类甄别,将属于财政性质的资金也纳入到盘活范围。盘活实有账户的财政性资金涉及到部门局部利益的调整,应通过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