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专户爆仓 投资者损失无人买单
- 发布时间:2015-04-28 08:48:0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元月 苏长春)继去年长安基金旗下期货专户“银闰铖功5号资管计划”爆仓后,昨日市场又传出同为银闰系产品“银闰铖功1号”的投资者也损失惨重,索赔无门无奈将受托人财通基金告上了上海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
资料显示,银闰铖功1号属于期货类专户产品,于2014年2月13日成立,投资顾问为广州银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闰投资”),该产品类型为公募专户,存续期一年,认购起点为100万元,受托人为财通基金。据投资者反映,去年10月财通-银闰铖功1号净值突然暴跌目前已经清盘,清盘后最终净值仅有0.6元左右,也就是说投资者损失了将近40%的本金。
事实上,投资者之所以选择投资银闰铖功1号,主要是冲着银闰投资操盘手刘增铖的名号去的。据悉,刘增铖是银闰投资董事长兼基金经理,在期货投资界享有盛誉,2013年还以超过600%的收益率登顶私募冠军。
不过,期货私募冠军也有失手之时,去年10月22日,刘增铖错判了PVC期货品种将要大跌,对其进行了全面做空,不成想10月23日PVC却走出了明显的反弹行情,触及到产品的止损位,最终清盘。
让投资者无法接受的是,从中收取了手续费、管理费的基金公司和私募公司却并没有对投资失误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财通基金究竟是产品的通道方还是管理方也模糊不清。按照投资者所述“银闰铖功1号”的管理者应该是银闰投资公司,但在其合同中明确规定该产品投资经理为财通基金旗下投资经理甘甜和彭伊雯,银闰投资仅是投资顾问,财通基金在此产品运作中的角色不明晰也是导致投资者追讨无门的根结。
据悉,投资者在与财通基金协商未果的状况下,已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案已于4月中旬开庭审理,最终结果出炉还尚需时日。财通基金也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因为案件最终结果还未公布,公司此时暂时先不做回应。
需要指出的是,踩雷银闰系产品的不止是财通基金一家,同在去年10月,长安基金旗下“银闰铖功5号”期货专户同样因刘增铖对PVC做空的判断失误而导致爆仓清盘,不过长安基金明确表示只是为该产品充当发行通道。但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基金公司无论是作为产品的通道还是实际的发起者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钱景财富基金研究员于光儒指出,即便是作为通道方基金公司也应该对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持仓状况有着清楚的了解,出现风险时也可以及时要求止损,因此基金公司专户类产品出现上述爆仓的现象从侧面反映出基金公司风控上的不严谨。沪上一位基金公司投资经理也指出,对于公募基金公司而言,由此带来的信誉损害以及安抚投资者情绪所付出的成本将远大于其所获的收益。不过,在格上理财分析师王璐看来,由于基金经理投资失误导致客户本金亏损,投资者很难追责。只要是产品在运作过程中符合合同对投资品种、投资限制等条款的规定,那么投顾方与通道方都无需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