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维护水上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 发布时间:2015-04-25 08:33:31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4月17日,全省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龙岩市召开。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发生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5%。从事故分析情况来看,渔民麻痹大意、未保持正常瞭望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为了防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全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地的实际,因地制宜,软硬件齐抓,全力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水平。
强化风险防控
促进渔船安全
渔船生产作业环境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渔船生产的高危性。而安全生产关键在事前预防,基于这一认识,漳州市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实施教育、基础、创新、制度、监管和保障“六管齐下”的安全体系建设,在省、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中保持连续先进。
在充分分析渔船生产安全要素、事故发生规律的基础上,漳州对多年来渔船检验、安全检查、执法检查和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73项风险点,掌握渔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的类别、性质和特点。针对这些风险点,漳州制定宏观措施37项,主要解决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渔港防灾减灾基础脆弱、渔村(居)委会落实属地日常管理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另一方面是制定微观措施73项,主要解决渔船超抗风力等级航行作业、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未按规定配备使用、招用无证渔工上船作业、船员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等当前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漳州市局以云霄县礁美渔港监督站和龙海市石码镇渔业社区居委会为试点单位,开展一线渔港监督机构和渔村(居)委会履行渔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责任规范化试点工作,在推进建章立制、强化运行保障、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和保障渔业生产安全等方面,探索、总结了一些有效的做法和有益的经验,并分别召开了现场观摩会进行推广。
提高渔船抗风险能力
消除安全隐患
渔业生产安全对渔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渔业船舶管理安全管理则是渔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龙岩市作为传统内陆渔业基地,使用渔船进行渔业捕捞作业和养殖作业历史由来已久,但由于各类因素影响,龙岩市辖区内渔业生产中普遍存在渔船“老、旧、差”问题,绝大部分渔船安全技术标准低,使用年限长。
为提高渔船抗风险能力,近几年来,龙岩市对辖区内老旧渔船加大了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深入渔业乡镇、渔船停靠点对本辖区内老旧渔业船舶的基本情况、安全技术状况进行登记,建立老旧渔船舶数据库,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在渔区形成合力推动老旧渔船更新改造的步伐。按照“政府引导,渔民自愿”原则,积极争取本级政府政策支持,并根据本辖区实际,制订并出台本辖区老旧渔船回收切割实施方案,对老旧渔船按照使用期限每年按5%折旧、功率按每千瓦800元进行回收,按照“旧船价格评——评估价格公示——与同意回收的船主签订回收协议——公开向社会招标回收公司——中标公司回收——监督回收公司对回收船舶现场切割——将回收款拨付给船主”流程开展老旧渔船回收工作。
截至2014年底龙岩市7个县(市、区)共回收老旧渔船391艘,更新建造24艘,投入回收资金646万余元。
探索网格化管理
加强渔船安全生产
南平市全市在册登记管理的机动渔船1069艘,小而分散,而机动渔船所在地的渔业执法人员仅11名,安全监管难度大。因此,南平市通过推进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有效地延伸安全监管“抓手”。
南平市对渔船安全生产采取纵横交错、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级网格化管理形式。首先,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作为渔船安全生产一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行业部门监管。其次,各乡(镇)渔业管理机构(主要依托乡镇水技站)作为渔船安全生产二级网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第三,通过发挥推选渔船生产组长或片长、聘用渔业协管员、护渔员、成立渔业承包合作社、护渔协会等群管力量,作为渔船安全生产三级网格,有效配合市、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各乡(镇)渔业管理机构做好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网格化管理,南安市加强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检查效果。同时较好地发挥了安全生产群管群治作用。通过推进渔民推选组长或片长,以及渔业主管部门聘请乡村渔业协管员、护渔员的形式,发挥群管力量,及时了解掌握溪河渔船安全生产相关动态,共同参与打击非法渔业行为的执法行动,有效延伸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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