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 两家违法排污企业受到处罚
- 发布时间:2015-04-23 17:29:19 来源:内蒙古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乌兰察布4月22日电(记者皇甫美鲜) 4月20日,乌兰察布市对违法排污的2家企业分别实施“按日计罚”和“停产整治”处罚,现已进入行政复议等法律程序。
据了解,3月25日,乌兰察布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兴和县光宇热力有限公司烟气污染严重,通过调取在线监控数据及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结果,确认该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遂立即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罚款2万元,督促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4月3日,环保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该公司仍未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遂依法对其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共计罚款18万元。此外,该市还对另一家不正常运行除尘设施和超标排放排污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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