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僵尸自行车”究竟谁来管

  • 发布时间:2015-04-22 05:24:34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者按 本报4月14日“身边的环保”专栏介绍了清华大学复活“僵尸自行车”的情况,读者反映,小区中也有大量废弃自行车。“僵尸自行车”究竟该如何处置,本报记者再度深入社区调查,并请多位专家为此支招。

  在北京市不少老旧社区,车棚、楼道里经常可以看到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它们落满灰尘,锈迹斑斑,“缺胳膊短腿儿”,要么随意地靠在楼道内,要么在社区里的车棚旁边“歪倒”成一片,甚至有些人将它变成了占停车位的“利器”。“扔了吧舍不得,卖又不值几个钱,人们买了摩托车或者电动车,旧自行车就被遗弃了。”丰台区角门东里二社区的范大妈这样说。

  废旧自行车的处理问题已成为很多社区管理的“心病”。究竟该怎样整治废旧自行车这一“顽疾”呢?

  记者来到东城区龙潭街道,据街道办公室副主任高建中介绍,龙潭街道“旧车换物”活动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去年6月我们推出了以车换物活动,每辆废旧自行车可兑换卫生纸或拖把等物品,街道在11个社区都设立了旧车兑换回收点,居民可以在周一至周五拿自行车进行兑换。目前街道各社区已回收废旧自行车310多辆,社区的卫生环境得到了改善。回收的废旧自行车以每辆10元钱的价格送到有资质的物资回收公司进行处理。”高建中说。

  龙潭街道环卫所所长卢秋云告诉记者,以前清理废旧自行车时,曾采取过贴出通告公示、过期无人认领就集中清理的办法,有的居民因为没有看到公示,车被处理了,引发了纠纷。“龙潭街道光明社区大多是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住房,老楼房的楼道比较窄,废旧自行车清理后,楼道干净了很多。”卢秋云说。

  卢秋云认为,废旧自行车作为居民的个人财产,受《物权法》保护,有奖兑换的方式是鼓励居民自行放弃所有权,这种处理方式比较被动。“这些自行车破损程度不一样,我们好坏搭着卖,平均每辆车卖10元钱。算上我们给的奖品和人工,每辆车大概要往里贴10元钱,不是长久之计。”卢秋云说。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姚辉向《经济日报》记者介绍,目前北京市自行车大概有100万辆左右,自行车使用率不高,一年至少有2万辆自行车被废弃,北京很多小区管理者开动脑筋解决废旧自行车问题。顺义区胜利街道怡馨二社区、东华门街道韶九社区等多家社区通过开办绿色便民车行,“收编”社区的废旧自行车,重新修理、调试后安装车铃车筐,统一喷涂标识变为社区公共自行车,供社区居民短途出行免费借用;朝阳区双井城管执法队组织人员对该区域的废旧自行车进行收集后进行统一维修,设立便民自行车服务站点;北京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到24个社区街道为市民修车,首站就是针对丰台区翠林社区的“僵尸自行车”,志愿者将车擦拭干净,为自行车换了新的外带和链条。“这些自行车有的是城管清理来的,有的是市民捐赠的,有的是社区以20元到30元的价格回收过来的,给社区居民出行带来了便利。”姚辉说。

  针对社区废旧自行车这一“顽疾”,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丁从法律角度“支招”。她认为,应当对《物权法》进行细化,长期闲置且无人认领的废弃自行车,如果确已影响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小区物业或社区可按照无主物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为避免构成民事侵权,相关部门可在处理前在小区显著位置贴出相应告示,公示期可设置为7天,通知车主前去认领;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和业主委员会商讨具体期限和办法。”丁丁说。

  姚辉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僵尸自行车”问题,还要提高公民环保意识。“首先可以组织志愿者对僵尸自行车进行维修、处理,可以通过建章立制的方法,形成定期清理制度,让‘僵尸自行车’逐步‘复活’;其次是多宣传,让市民形成不乱放车的习惯,政府、媒体、群众监督形成合力;第三是应该形成奖励公民回收垃圾的制度,不少废旧自行车交给回收部门后可以制作成公共自行车,建议对《北京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内容加以细化,让积极处理废旧自行车的公民获得经济收益。”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