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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84分

  • 发布时间:2015-04-22 03:36:48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高丽莎

  早报讯 眼瞅着夏季用电高峰即将到来,电价下调的消息欣然而至。昨日,记者从浙江省物价局获悉,从4月20日起,全省燃煤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7分,除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外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84分,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此次电价调整主要涉及火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电价。电价下调对企业工厂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据公开数据显示,按照去年浙江全省工商业用电约2700亿千瓦时测算,此次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调0.84分,一年大约可为浙江工商业企业节省约22亿元电费开支。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发布的公告,浙江还明确要分步取消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优惠价格。此次调价,浙江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9.16分钱。自2016年4月20日起,中小化肥用电价格优惠全部取消,执行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

  此外,此次调价还对环保清洁火电有所倾斜。省物价局通知明确,调整后,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453元(含环保电价);未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机组,相应扣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1.5分钱、1分钱和0.2分钱。同时规定,在国家出台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前,我省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偿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时1分钱。其中,达到烟气排放浓度限值规定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价补偿标准分别为0.4分钱、0.4分钱、0.2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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