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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拟禁用剧毒农药 “有毒菜”能否被管住?

  • 发布时间:2015-04-21 06:59: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食品安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0日上午开幕。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修订草案三审稿就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注册管理等作了规定。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作的关于广告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上述两个修订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昨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相比二审稿,三审稿严格对农药、保健食品的管理,拟强制要求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保健食品声明“不能替代药物”。另外,婴幼儿乳粉配方或由备案改为注册管理,避免企业随意制定。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等

  二审稿规定,国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禁用33种高风险农药,目前还保留有12种高毒农药。有委员在二审时提出明确淘汰时间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表示,农业部就委员意见提出,当前全面淘汰剧毒农药尚不可行,全面禁用并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决定,新增规定,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品的研发和应用,明确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4种产品。

  保健食品拟要求声明不能替代药物

  三审稿继续完善对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规定。在二审稿规定的名称、用量之外,三审稿提出,保健食品的原料目录还需注明对应的功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指出,此前的审议中,委员、管理部门、公众均曾指出,我国中药材的保健食品较多,保健食品原料之间的相互配伍,可能形成新的疗效。

  三审稿还明确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同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也新增规定,广告中需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幼儿乳粉配方或由备案改为注册

  二审稿规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实行备案管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报告中指出,为保证此类特殊食品安全,建议改为注册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平均每个企业有20多个配方,而国外这类企业一般只有2至3个配方。一些企业为市场营销,随意制定不具有科技含量,对婴幼儿生长发育不具有特别意义的配方,建议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实行注册制管理。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进行注册管理,有利于保证这类特殊食品的安全,如国务院有关方面论证同意实行注册管理,建议对上述规定作出相应修改。

  另外,三审稿取消二审稿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委托、贴牌生产的限制规定。主要考虑到在实际中,既不可行,企业也很容易通过合资、合作等生产方式规避此规定。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

  影响

  《食品安全法》修订后 将给生活带来什么变化?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三审。若该方案获得通过,有哪些新变化将被吸纳?对人们生活会有什么实际影响?可以预见的是,婴儿奶粉选择或将更容易,吃瓜果蔬菜前不用再费力清洗,网购食品将更加安全。

  婴儿奶粉或将大幅减少品种

  婴儿配方乳粉的安全是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目前,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平均每个企业有20多个配方,远高于国外这类企业一般只有2至3个配方的情况。这也对应了人们在广告中和超市中感受到的,太多不同的营养、功能、产地等条件,眼花缭乱,难以选择。三审稿建议对婴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进行注册管理,更利于保障这类特殊食品的安全。

  关于婴儿奶粉,最著名的事件就是2008年9月的三聚氰胺致婴儿肾结石事件。由三鹿奶粉引发,后多家奶粉企业牵涉其中。该事件对中国奶粉行业造成重创,大多家长开始想方设法购买进口奶粉,同时也对奶粉的各种成分开始研究学习。

  在各类育儿网站上,经常可以看到家长们在发帖询问,“市面上婴儿奶粉种类太多,我应该选哪种?”、“什么牌子的奶粉最好?”等问题,《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通过后或能解决这一问题。

  对蔬菜、瓜果农药超标担心可能降低

  就在今年3月29日,青岛12人吃了西瓜中毒,甚至一名孕妇因此引产。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调查,患者购买食用的西瓜为高毒农药“涕灭威”超标,相关西瓜系海南万宁出产的冰糖黑美人西瓜,共3万斤,主要流向即墨、胶州、城阳。但海南省万宁市表示,经过地毯式排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农药情况。

  很多家庭在吃水果、做菜时,为了防止农药残留,会采用果蔬清洁剂洗、用臭氧水泡等方法,希望减少农药对人身体的伤害。《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通过后,这种担心将可大大降低。三审稿中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增加规定,即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老人更容易分清保健品和药品

  老年人因被伪装成“健康讲座”、“免费旅游”等形式的保健品推销上当受骗的非常多,在药店买药时也会被店员“忽悠”买成保健品,且常常相信其“包治百病”。

  此次三审稿要求原料目录要注明对应的功效,不会再有一种成分,又可以治高血压,又能治心脏病、高血脂、糖尿病、肾结石等等。

  此外,三审稿要求说明书必须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同时广告里也要声明“不能代替药物”。如果此方案获得通过,老人在买药时,或者要买保健品时,只需仔细看说明书,被忽悠的概率将大幅降低。

  网购食品出问题第三方或先行赔付

  目前,网络购物已经是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甚至部分人大部分的食品都来自于网络购物,但目前,针对网络食品购物的监管还是空白。

  在《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第一次审议时,增加了针对网购食品交易的条款。第三方平台应该负责对入网销售的食品进行实名登记,取得其生产经营许可,还应当审查许可证的有效性。如果消费者通过该平台购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第三方平台要提供该经营者的真实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不能提供的话要先行赔付。

  文/本报记者 周宇

  审议

  委员建议:剧毒农药禁用名单应加入粮食作物

  昨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时,多位委员建议,在剧毒、高毒农药的禁用名单中加入粮食作物。

  朱静芝委员认为,在剧毒、高毒农药不被淘汰的情况下,不光是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不要使用,在粮食生产过程中也不要使用,建议将草案规定修改为“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和粮食作物”。

  朱静芝委员的观点得到多位委员支持。除此之外,就剧毒、高毒农药使用,方新委员就此前海南万宁西瓜事件指出,致死原因是高残留的剧毒农药,因此建议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前加上“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还有委员进一步建议,对生产高残留农药的行为予以禁止。

  冯淑萍委员透露,正在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拟建立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行政法规应和法律有效衔接,建议有关条款改为“农产品的生产应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另外,杨震委员建议,在目前无法做到完全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的情况下,可考虑参考转基因食品对剧毒、高毒农药采用的标注方式。另外,陈秀榕等多名委员建议,对剧毒和高毒农药的生产流向,应该要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以保证安全使用和便于追溯。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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