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供销社参与土地流转开辟惠农兴社路
- 发布时间:2015-04-20 14:57:2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哈尔滨4月20日电(记者王建)在黑龙江佳木斯市供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关金成正忙着修理农机具。“往年这个季节,俺忙着购种子买化肥,现在把土地流转给供销社,并给供销社打工,挣两份钱。”老关言语间美滋滋的。
像老关一样,佳木斯市郊区长发镇正合村8700亩土地全部流转给佳合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这家合作社由佳木斯市郊区供销社于2012年联合4户农民,并出资500万元注册成立。
佳合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为佳木斯市郊区供销社开展土地流转、引导农民带地入社提供了保障。目前,该合作社土地流转达1.3万亩,开创供销社通过农民合作社自主经营土地的先例。
据佳木斯市郊区供销社主任王春丰介绍,合作社流转的土地都是旱田,与农民签订的土地流转合作期限到2027年,每3年调整一次土地流转价格,今年的每垧地(一垧地折15亩)价格在7500元左右。
“土地集中经营,供销社发挥了在农资供应、农机设备、农技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农民合作社实行统一管理和规模经营,推动‘两社’融合,实现了互利共赢。”王春丰说。
王春丰说,流转后的土地,可以成方连片,避免农民大量农业机械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农业生产资料可以统一批量购进,降低生产成本。
“现在村里的年轻人基本上都出去打工去了,像我这样年龄大的,在家门口就业,每个月2000元的工资。”关金成说,“自家有1垧多地,往年守着地看着挺忙,也挣不了几个钱。”
去年佳合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玉米总产1.35万吨,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可分配盈余超过500万元。据长发镇正合村村长王凤财介绍,农民合作社在利益分红上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年终结算,保底加二次分红;另一种年初预付,定额分红。
据王春丰介绍,去年带地入社农民每亩土地两次分红所得为238.12元,供销社自身收益近200万元。
“经测算,农民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比散户耕种增加20%,投资人回报率同比增加30%以上,通过参与土地流转,我们趟出了一条富民兴社之路。”王春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