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发布时间:2015-04-17 09:37:00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水利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编制工作。《水十条》中多处涉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任务,特别是第三条‘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阐明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把用水总量控制、提高用水效率、科学保护水资源作为重要内容。”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陈明解读《水十条》时说。
对于《水十条》的突出特点,陈明说,一是要发挥环境保护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作用,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海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二是强化水陆统筹管理,《水十条》在重点强调全面控制污染源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提出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地下水超采,控制用水总量,加强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工作,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三是建立系统治理的格局,多措并举,建立了从源头到末端全覆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体系;四是形成协力治污的局面,强调充分发挥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五是突出执法监督作用,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水十条》中由水利部门牵头的任务有9项,参与的工作有35项,任务十分艰巨。下一步,水利部将重点围绕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全力做好《水十条》的贯彻落实,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为河湖水质尽快改善作出贡献。”陈明说。
对于水利部门如何落实《水十条》工作要求,陈明表示:“要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考核,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严控地下水超采,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陈明说:“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