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曲高和寡”的背后
- 发布时间:2015-04-17 05:52:07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日前正式亮相。在此之前,与职业年金相对应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自2004年开始施行,“自愿建立”的方式使其历经11年仍然曲高和寡——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中,只有约6.7%的职工能享受企业年金。
而且,国企在企业年金建立过程中充当了“顶梁柱”,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员工并没有享受到企业年金的“阳光雨露”。
截至2014年底,我国约有6000万中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接纳就业人数占就业总人数79%,中小微企业在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溢出效率非常显著。可是,这些中小微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一些微利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处于产业链条的末端,单个的创利能力非常有限,加上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压力大、劳动成本节节攀升、融资难度加大等,大多数中小微企业根本拿不出钱来为员工交纳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制难在中小微企业中推行,还有社保费用(五险一金)方面的原因。以江苏为例,仅养老保险一项,2015年全年一个员工的应缴费接近6000元,也就是企业每月为员工投保的金额达到了500多元,如果再加上医保缴费每月280多元,两项相加就近800元,若按工资总额的5%缴纳几百元的企业年金,单位的缴费比例是8.3%,这就预示中小微企业只要多用一个工人,企业就要为其缴社保费(五险一金)加企业年金多达1万多元。
所以说,要使企业年金制真正普惠广大员工,国家一方面要调整完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则要从制度层面降低企业缴纳社保费率,并尽可能承担一定的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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