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5月11日 星期六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北京高院:落实司法改革新举措 适应知产保护新变化

  • 发布时间:2015-04-15 16:4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记者 李万祥)在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向社会通报2014年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正式公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综艺节目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并现场发布2014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十大创新性案例。

  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势头不减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介绍,2014年,北京市三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仍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全年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232件,同比增长15.99%;审结10930件(含上年旧存),同比增长15.51%。

  “全市法院严格执法、公正高效裁判,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杨柏勇指出,首都法院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理微软公司理微软公司诉北京合众思壮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王老吉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司法保护在激励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探索法官助理定位和定位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北京法院认真落实司法改革的工作部署,作为合议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北京市高院知识产权庭,于2014年8月组建了两个改革试点合议庭。每个合议庭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合议庭法官、三名法官助理和三名书记员组成。

  “经过近半年的试点,两个合议庭运行顺畅,审结案件400余件,充分落实了审判长为主导的合议庭整体负责制,明确了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以及院、庭长的管理监督权。” 杨柏勇说。

  北京法院在全市首次安排法官助理在法庭落座列席庭审,在全国首次为法官助理在裁判文书中署名,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根据司法改革的要求,法官数量将大量减少,大致在30%多。现实中,法官承担着大量案件的审理任务,需要有法官助理作为工作助手。”杨柏勇指出,在改革试点阶段,法官的助手暂时称为是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做大量辅助性的工作。虽然按照当前法官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法官助理的设置和定位还没有明确,但可以做一些积极尝试。

  网络媒体未经授权播放综艺节目可判赔偿50万元以上

  近几年来,围绕综艺节目所产生的法律纠纷也逐步增加,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北京法院受理的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也逐年递增,涉及到“央视春晚”、“非诚勿扰”、“快乐大本营”等若干知名综艺节目。而且,综艺节目模式引进带来的节目互相模仿、同质化的现象也引得纠纷不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焦彦介绍,为适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变化,加强对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统一司法尺度,促进我国电视产业甚至整个文化产业发展,北京高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此类案件中集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制定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综艺节目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解答》共十一个条款,确立了综艺节目性质认定的方法,并对综艺节目权利的行使作出了清晰的界定。同时,《解答》进一步规范了综艺节目网络侵权案件酌定赔偿中的自由裁量权,也对综艺节目模式作出了界定。

  根据这一《解答》,有证据能够证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明显高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五十万元的法定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具体情节酌定赔偿五十万元以上的赔偿数额。

  当天,北京高院还发布了2014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十大创新性案例。其中,钱钟书书信著作权及隐私权侵权案、“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城隍”商标争议行政案、“58同城”不正当竞争案等入选。

  “此次评选的‘十大案例’和‘十大创新性案例’,既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也兼顾了不同的案件类型,并突出体现加强保护的司法导向,对促进科技创新,推进首都知识经济发展,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焦彦说。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