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中介卷走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钱
- 发布时间:2015-04-14 14:3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导读】江苏金仕鼎、重庆宏亚两家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向江苏、陕西等地上千名打工者收取高额中介费,承诺一年内办妥出国手续并安排工作,逾期退还全部费用。一年后,中介公司未能履行承诺,打工者们上门要求退费,劳务公司却已人去楼空。本期《天天315》聚焦:出国劳务中介卷走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钱。
央广网财经4月1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本周,江苏,西安的一些打工者给我们节目组打来电话,说江苏金仕鼎,重庆宏亚两家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卷走了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钱,现在打工者们在四处奔走维权。
打工者党先生说,他是在2014年年初时,听出国打工回来的朋友说,出国务工,工资高,月薪可拿2万元,便动了去国外打工赚钱的念头。他先通过知名招聘网站找到具备相关资质的劳务中介公司,然后到公司实地考察,当时觉得靠谱,就交钱签订了合同。
党先生是通过西安环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和重庆宏亚出国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办理因私出境的合同书。记者注意到,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签证期限为9到13个月,如逾期或未能获得签证,则退还全部费用。
交钱后,过了8个月,党先生收到了邀请函,签字后隔天就寄回给中介公司,但是一直等到2015年2月份,他还没有收到签证,他找到中介,要求退费,对方说过几天联系他,但是党先生等了十多天都没有接到电话,当他再次上门要钱时,惊讶地发现西安环太公司已经人去楼空,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他还遇见了2013年就交了中介费,但是到现在还没拿到签证的打工者。
记者在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找到重庆宏亚出国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经营范围里写着,在重庆市内为中国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国内外出入境的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签证申办等相关服务,这其中并没有提到可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重庆宏亚也不在国家商务部网站上公布的外派劳务企业名单中。因此,重庆宏亚出国中介不具备外派劳务的相关资质。目前重庆宏亚出国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的咨询电话也已经无法接通,但是工商局网站上的注册信息里显示,公司的登记状态为存续。
目前警方已经立案受理此案,我们节目会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江苏的一些打工者们投诉的另外一家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名为江苏金仕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据他们介绍,这家公司墙上挂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如果这个证书是真的,那也就是说这家公司获得了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或境外就业经营资格。记者接到投诉后,也确实在国家商务部网站上公布的外派劳务企业名单中查到了这家企业的名字,名单中还留有这家公司的联系方式,但记者拨打后,语音提示说,这个号码不存在。
江苏的周女士,也是先通过知名招聘网站找到劳务中介公司,然后到公司实地考察,看到公司具有相关资质,才放心交钱并参加面试的。周女士很容易就通过了面试,之后江苏金仕鼎要求她缴纳了近4万元的中介费,并承诺一年内办妥出国手续并安排工作,逾期将退还全部费用。一年后,江苏金仕鼎公司没能履行承诺,周女士上门要求退费时,发现劳务公司已人去楼空。
周女士在和记者沟通时,情绪激动,几次哽咽,她说自己离异后一直独立抚养孩子,自己还是独生子女,家里有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所以想趁还有力气时出国多赚些钱,出国干活虽然很苦,但是赚得多,曾去日本时交了2万元中介费,出国后赚了14万元。没想到这次还没出国,就反被卷走辛辛苦苦赚来的血汗钱。
记者注意到,2012年8月1号起施行的《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提到,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缴存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备用金也可以通过向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等额银行保函的方式缴存。
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缴存备用金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备用金用于支付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下列费用,其中第一条就提到,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应当退还给劳务人员的服务费。
条例中还规定,劳务人员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其他侵害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接受投诉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投诉人反馈。
记者在国家商务部网站上公布的外派劳务企业名单中查到了江苏金仕鼎的名字后,拨通了江苏省南京市商务局外经处的电话,询问备用金如何使用一事,但是工作人员回复,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外出办事。今天节目播出后,我们的记者会继续和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我们也会继续关注并报道事件的新进展。
辛苦赚的血汗钱,难道就这样“打水漂”?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李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一起来讨论相关问题。
经济之声:江苏金仕鼎、重庆宏亚两家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卷走了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钱,现在打工者们在四处奔走维权,但希望渺茫,打工者们说,可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辛苦赚的血汗钱,就这样“打水漂”。目前打工者们都已经报警,但警方还没有告知任何查案进展,这些打工者们现在能做些什么?
李斌:首先我注意这两家公司,一家是取得了对外劳务合作者经营资格,应该是机制领域公司,按照相关的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些提供了服务费打工者应该向商务局进行投诉,要准备服务合同,准备收费的凭证,按照相关的规定,商务局应当要求他们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的。因为要是收的服务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如果说它要是不退还,人去楼空联系不到了,应当由商务局通知银行要使用备用金,作出书面协定,而且作出取款通知书。备用金如果300万都在帐户里面,起码可以解决一部分的打工者多交费的血汗钱的回收问题,当然如果备用金不够数了,或者压跟没有了,这个时候真的是很麻烦。只能通过诉讼的手段,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让公司进行偿还。
当然这是民事合同相关规定是这样的,行政方面,它要是违反规定收费的,按照法律规定来说,应当由物价部门对它进行行政处罚,当然这种行政处罚对于我们拿回我们的服务费来说没有太大帮助,对于那家没有资质的,像重庆宏亚公司,只能按照规定向商务局投诉,商务局要求工商局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查处,仅此是这样一个行政处罚的措施。我们关心是怎么能够拿回到钱,这要看我们能不能查到这两家公司的财产线索,如果有线索,我们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通过诉讼的途径最后来试图通过对方的财产进行清偿,能够尽量挽回损失。
裘叶:我同意李斌的意见,就是对于有资质中介机构来说,打工者它偿还费用这个可能性会更高一些,因为它会涉及到有备用金的问题。当然我们可能现在不排除备用金的费用是多少,但是至少比这家没有对外合作资质企业能要回来这个钱的风险几率要高得多,当然没有的话,我仍然建议打工者可以向警方报警,因为这有可能涉及到涉嫌诈骗的性质。
经济之声:目前重庆宏亚出国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的咨询电话也已经无法接通,但是工商局网站上的注册信息里显示,公司的登记状态为存续。江苏金仕鼎注册信息显示的登记状态是开业。现在联系工商局阻止其注销企业,或转移资产,是否还来的及?
裘叶:对于江苏金仕鼎来说,因为根据管理条例,如果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要停止对外劳务合作,它应当先把尚在国外出国工作的人员作出妥善安排,而且需要把这个安排方案,报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完成这些工作以后,它才能去工商局注销它的这个企业登记,所以就目前来说,因为它可能我们现在不清楚它是否有这个前期相关的备案工作有没有做成,如果没有的话,工商局是不会给它注销这个企业的,另外一家对于这个重庆宏亚来说,因为它现在这个信息状态为存续,它的资格资质里面没有提到它允许对外出国劳务输出的,所以它的登记或者注销它可能是按照一般程序来走,那么对于工商局来说,只要它符合这个注销的程序的话,它可能就可以注销了。
经济之声:出国务工人员在出国劳务中介公司找工作的时候,到底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李斌:首先要注意到,派到国外务工的企业它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这个可以到商务局商务部的网站上进行查询。第二它是否已经缴足备用金300万。这个应该是商务局和商务部它有一个缴足备用金企业它有一个名单可以通知出来,在官网可以查询。另外这个企业它的设立时间,经营时间就是存续时间有多久了,它曾经有多少起成功的外出,就是对外劳务合作这种业绩,它是否已经被有些人进行投诉了,它的信誉是如何的,以及它要收取服务费的,要看服务费的标准,是不是符合就是国家发改委物价部门以及商务部它们所制定的标准,如果超标准的,要考虑考虑,因为把钱交给地方之后,就完全处于被动地位了,在搞清楚之后,觉得可以信赖,收费是合理的,是应当支付的,我们就支付给它要保持相关的凭证。
裘叶:在交相关费用时,在审核所有的东西,或者我们提到的资质都可以的情况下,和中介公司签订相关的合同,合同里规定你需要交哪些费用,缴费的时候,所有的凭据、合同等等要保留好。以防万一出现的问题的时候,手里有拿到一些证据,对自己维权有一些帮助。另外对于签合同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工作时间、地点包括违约责任和退费费用的返还等等这些还是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