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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商登记的微商成了“两不管”

  • 发布时间:2015-04-11 17:59: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央广网财经北京4月11日消息 (记者唐明 实习记者闫然)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微信里的面膜大都来自黑作坊,存在层层加价、暴利销售、添加激素、晒单猫腻……等等问题。其中有两家面膜品牌:俏十岁和思埠旗下黛莱美。对此,思埠集团紧急声明,称其纯属“躺枪”,报道中的加工厂与广东思埠集团没有任何关系。同样喊冤的还有俏十岁。一位俏十岁的代理商说,报道中接受检疫的面膜根本就不是俏十岁生产的,而是来自小工厂的假货。

  代理商:他当时拿的货,不是从正规渠道拿的货。他所谓的厂家代加工,都不是公司本身的。公司的生产厂只有一个,是广州的金链子。有很多的生产的小作坊,一直在仿造俏十岁,所以市面上很多的俏十岁都是假货。如果你不是从正规渠道买的,很多的都是高仿。

  谈到“微商”,不管是同行还是市场都把“俏十岁”面膜定位为微商领导品牌。这个依靠朋友圈推广的面膜品牌,在2014年快速成长。随着影响力的日益高涨,假冒的俏十岁也越来越多。代理商陆先生说,市面上的俏十岁面膜,接近一半都是假冒的。

  陆先生:有一些微商的可能是真的,他是公司的代理商。有些在微信上购买的,还有价格很低的,有些俏十岁卖七八十块钱,基本上公司出货价都没有这么低。之前最疯狂的时候,俏十岁断货,因为购买的人太多,公司生产超负荷。那段时间,基本上都是假的。

  微商的面膜是否存在诸多假货?微信平台对售假有何治理措施?《天下公司》今天也向腾讯公司求证,但截至发稿,腾讯还没有针对此事回复。

  除了小作坊生产的假货之外,广被诟病的还有微商面膜的质量问题。其中,消费者最担心的就是为了美白、祛痘而添加的激素。有业内人士表示,把有皮肤鸦片之称的糖皮质素加入面膜当中,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行业秘密。很多种类的激素在检测中因为没有检验标准,所以根本无法定性。因此,含有超标激素的面膜就轻而易举的逃过了检测。

  假货横行,导致卖真货的微店生存艰难。经营微店几个月的小齐最近就有点郁闷,因为利润太低,她的微店要关门了。除了微店,小齐还在自己的朋友圈代购韩国化妆品,不过收入同样少的可怜。小齐说,好多人在朋友圈卖得化妆品都是小作坊生产的假货,价钱很低,把他们这些代购的生意都抢走了。

  小齐:据我所知,有一部分都是在国内生产的,和我所了解的价格差的很多。真的从韩国过来的,和专柜差不太多,反而不会和便宜,商家就赚的很少。

  与“微商”相伴而生的是不断增长的纠纷和诉讼。有地方工商曾经炮轰“朋友圈微商”,称其已经是消费侵权重灾区。微信官方允许的“微商”包括:由官方提供端口的微信小店;托管在第三方服务器上的公众号商城;第三方购物平台APP;以及个人账号非恶意营销行为。

  而这一次出现问题的微商面膜大多来自个人账号。律师赵占领认为,朋友圈卖东西其实是一个两不管的地方。

  赵占领:第一,朋友圈的提供商腾讯不是网络平台,很难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去监管。第二按照现在的监管,监管部门也有困难。朋友圈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平台,或者是半封闭的平台,只有和相关用户加为好友,才能看到他发的信息。如果没有人举报,我们监管部门,很难看到他的虚假宣传。

  与微信小店不同,个人卖家发布的诸如使用心得,推销信息等的内容,很难被定义为广告。消费者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获得赔偿。不过,如何举证是维权道路上的第一个障碍。

  赵占领:关键的问题在操作层面,在证据层面存在一些困难。他需要去举证证明,这个用户,或者这个昵称的用户真实身份是谁。这个信息本身,原告是不掌握的,他可能需要先去找腾讯去协商。腾讯如果提供可以,腾讯如果不提供,可能还是要走法律途径,要求他提供。这是举证和实际确认方面的问题。第二,如果是被告纠纷来讲,要由被告住所地管辖。如果原告和被告不在一个住所地,那么原告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诉。这样的话,成本就比较高了。

  由于朋友圈的微商都属于个人卖家,没有工商登记,交易者之间的关系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因此难以试用新消法的规定。一方面是低成本高利润的造假,一方面是困难重重的维权之路。对此,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平台运营商与监管部门应该创新监管手段,形成监管合力。

  刘俊海:解铃还须系铃人。作为微信圈的运营商,作为信息汇集方,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营运模式商业模式创新,监管也要创新。协同共治,对失信者的曝光,建立差评制度,都可以不断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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