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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政惠农信贷通"放贷34.48亿元

  • 发布时间:2015-04-09 15:11:23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江西省泰和县沿溪镇草坪村养殖户邓贵江、邓水根、邓富冬三人,不用任何抵押,以互相为对方担保的方式,从信用社获得了100万元贷款,养殖规模得以成倍扩大。像他们这样,全省已有8900多户农户借助“财政惠农信贷通”,共计获贷34.48亿元,走上了快速致富路。

  据了解,新型农业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目前,江西省新型农业主体近10万户,除龙头企业外,其他三类主体都因无抵押物而获贷困难。

  为解决新型农业主体融资难困境,2014年8月6日,江西省出台了“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实施方案。由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2∶1∶2的比例筹集风险补充资金,存入首批三家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按风险补偿金的8倍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并向农村合作社倾斜。据悉,风险补偿金年度规模计划达到10亿元,力争撬动银行贷款80亿元。

  由县(市、区)农业局、林业局和银行对符合条件并有融资意愿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进行资信、贷款意向、生产经营调查,再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当年产业发展重点,制定当地总体信贷规模。借款主体在贷款期满未归还贷款本息的,以合作银行为主,县(市、区)农业局、林业局分别协助进行追偿。一个月后如追偿仍未还款,则合作银行下达《补偿通知书》,县(市、区)农业局从财政风险补偿金中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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