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矿业董事亲属短线交易 买3万股卖10万股
- 发布时间:2015-04-08 10:5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财信网(记者 苏城)盛达矿业(000603)董事王伟在4月1日(年报披露前30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155.49万股,被法律人士指其为“涉嫌违规减持和内幕交易”。次日,该董事的侄子王彦峰则做起了 “短线交易”。
据深交所披露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显示,王彦峰于4月2日先买入盛达矿业31100股,成交金额约52.56万元,接着又卖出100000股,成交金额达169万元。这两笔交易均是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完成的。
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发现,在盛达矿业发布的2013年报中,自然人股东王伟(董事)与王彦峰同时出现在前十流通股东名单中。公司解释称,自然人股东王伟与王彦峰系叔侄关系,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及 《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董事王伟是重要股东王彦峰的叔叔。深交所披露的信息又显示,重要股东王彦峰又是盛达矿业另外一名董事王海的子女。也就是说,盛达矿业董事的王伟与王海系兄弟关系。
盛达矿业2013年报中的资料显示,王海,男,汉族,1953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克旗鑫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今任赤峰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今任赤峰鑫海峰复合肥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盛达矿业董事。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昨日向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表示:“王彦峰是否被认定为短线交易不做评价,因为《证券法》第47条第一款将短线交易的行为主体限定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但王彦峰有可能涉嫌内幕交易,4月28日披露的年报是否存在利空或利多成为判断其是否内幕交易的重要依据。”
有法律方面人士指出,董事直系亲属和子女应该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一样遵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的限制。
另据Wind统计显示,王彦峰自2014年11月13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和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近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套现金额约5亿元。
4月2日,盛达矿业开盘价16.75元,收盘价17.02元,上涨1.49%。截至昨日,盛达矿业收盘价为17.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