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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减刑假释等信息须透明

  • 发布时间:2015-04-08 06:13:37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4月7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部署,司法部近日发布《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狱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特别在公开的内容、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亟需予以完善。”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说。

  新公布的《意见》分6个部分共18条,根据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狱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了狱务公开的对象,要求根据社会公众、罪犯近亲属和罪犯的不同需求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内容;提出了在坚持和完善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公开的渠道;完善了狱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即落实罪犯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强化公示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完善门户网站和执法办案平台工作制度。

  “《意见》作为新时期下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与以前关于狱务公开的要求相比,内容更深入更明确、方法更多样更便捷、工作制度更系统更完备。”该负责人指出,《意见》明确要采取分类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的方法。根据《意见》,监狱执法、管理过程中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结果等22项重点内容将向社会公开。

  此外,《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深化狱务公开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狱务公开工作的考评机制,加强专项督导检查,将深化狱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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