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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深抓彻查护蓝天

  • 发布时间:2015-04-07 19:29:37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李凯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新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举办“新《环境保护法》暨环境监察业务培训班”,全市环境监察机构9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授课老师分别对新《环保法》立法背景、过程、机遇、条款、新旧法对比、五个配套实施细则,贵州省网络化管理内容及要求,新《环保法》对环保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项目现场检查要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监察要点进行了重点讲解。本次授课内容详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特别是对贵阳市环境监察系统依法严格实施新《环保法》及5个配套办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贵阳市生态委根据环境保护部和贵州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环保、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赋以的职责和权力,全面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强力推进,执法检查成效显著,有效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3月8日,该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等5200余人次,检查企业1420余家次,其中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14次,环保部门开展夜间突击检查56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无证违法排污、污水处理站废水超标排放、未批先建、违法试生产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贵阳市环保部门根据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下达行政命令,直接责令9家企业停产、10家企业停产整改、35家企业限期治理;同时,对其它55家违法排污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从贵阳市生态委了解到,2月份,贵阳各区(市、县)达标天数比例在71.4%到100%之间,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在0到8天之间,各区(市、县)首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各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23至5.25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明显减少。

  为确保环保大检查取得实效,贵阳市将继续通过深抓排查、严抓打击和重抓整改等方式,举行全市环境监察大队长会议,统一检查方法和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新环保法规定实施处罚,紧盯整改落实,督促企业全面整改。(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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