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落脚点是让农民受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解读
- 发布时间:2015-04-07 11:10:00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4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正式公布(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当前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决定》有哪些重点和亮点,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什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副主任邹天敬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改革出发点是为“三农”服务,落脚点是让农民得到收益,如果不坚持这个宗旨,供销社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这次改革出发点是为‘三农’服务,落脚点是让农民得到收益,如果不坚持这个宗旨,供销社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李春生强调,服务“三农”是这次供销社改革的核心内容。“这次改革有利于目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家庭联产承包制的稳定。”为什么这样说?李春生举例: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数量非常大,有2.5~2.7亿人次的常量,每年还有1000万的增量。农村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现在迫切需要提升社会化服务体系,而供销社可以承担这样的角色,对于稳定经营制度是有好处的。
李春生说,在农村,供销合作社相对其他经济组织来讲,组织体系、网络比较健全,目前已经建立了34万家综合服务社。“在这样一个平台上,利用改革时机把农村所有的养老、幼教、文化、娱乐、超市等生活需求都纳入其中,供销社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就可以得到充分发挥,进而提升我们为农服务的功能和能力。”
那么这次改革能给农民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红利呢?李春生说,《决定》要求供销社必须提供植保、测土配方、产前种子等相关具体服务。“如果供销社做到了、做好了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那农民会得到很大的福利和红利。”李春生说,目前供销社正在建设“新网工程”,整个平台一旦打通,能够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因为农民生产完产品,供销合作社可以进行合同订购、网上销售,各种形式帮助农民解决卖难的问题,总之,要通过各种方式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供销合作社会不断改革,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开展各类合作,形成为农服务的合力
“过去在密切联系农民的关系上还不够紧密,层级联系上还比较松散,服务功能还不强,供销合作社体制在有些方面还没有完全理顺,这也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李春生说,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决定》提出对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要采取劳动、资本、土地多种形式的合作,吸引农民加入进来,最后要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供销合作社的合作经济属性决定的,搞活合作社内在的机制,才能真正激发合作社内在的活力,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当中,在繁荣农村、富裕农民整个过程当中真正发挥作用。”
李春生说,供销合作社在提升为农服务综合实力和能力的同时,今后将尽量用市场的办法去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高履行为农服务的责任心。
那么如何拓展经营服务领域?邹天敬说,供销合作社已经顺应当前电子商务的发展打造了“网上供销社”。“目前由总社打造的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将在三季度上线运行,各省级社统筹发展区域性、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最后对接到全国的平台上,将形成规模优势。”邹天敬说,为了突出供销社贴近农民的优势,发挥县级供销社在农村电商中的主体作用,将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网上终端通过全国平台和区域性、专业性平台跟县级供销社进行对接。其次突出供销社实体网点广布的优势,加快县以下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和各类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形成线下的天然优势,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三是突出农产品流通重点,加强物流中心建设,组织各地农产品资源通过供销社的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实现农村物流的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供销合作社愿意依托这些实体的网点资源,与各类的电商企业开展合作,来共同形成为农服务的合力。”
“我们有信心,供销合作社一定能够不断跟上时代的步伐,而不是落后甚至停留在上个时代。”李春生说,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推进“三农”工作的载体,通过改革最终成为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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