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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棚改货币化安置 居民有了更多选择

  • 发布时间:2015-04-07 15:03:00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熊筱伟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从棚户区里搬出来,成都居民杨强彬有两个选择:搬进政府建设的安置房,或得一笔安置费自己买房。

  这样一道多元的选择题,将摆在我省更多棚户区居民面前。作为今年棚改重点工作之一,我省提出力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40%。这是怎样一种新模式?对棚户区居民来说有什么好处?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部分地方试水,效果不错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对于“政府建房,居民住”的传统安置模式而言,棚改货币化安置就是棚户区居民自己选商品房,政府“买单”,房价超出协议部分由居民自补。

  新模式坚持“居民自愿”原则。今年政府将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合适的货币补偿及奖励、税费减免、财政补贴、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主动选择货币化安置。

  这一模式已在省内部分地方试水,且效果不错。成都市中心城区近3年棚户区改造中,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比例逐年增高:2012年占总投资的比例达53%,2013年占总投资的比例达61%,2014年占总投资的比例预计将超过75%。

  满足个性化需求,即买即住

  从“搬进安置房”到“拿钱买商品房”,最直接的变化是想住哪儿的选择范围大多了。在家住成都内燃机总厂的棚户区居民杨强彬看来,选择哪种方式安置,关键还要看哪种更实惠。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货币化安置金额,由棚户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各地不同的优惠奖励政策叠加而成。杨强彬家原来房屋面积是73平方米,按政策,拿到了100.5万元的拆迁安置费。他花了83万元在附近小区买了套89平方米的二手房,安置费还有剩余。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认为,这在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的同时,还可有效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减轻城市承载力。2013年,成都中心城区逾1000户居民使用货币补偿款,到交通便捷、房价便宜的二、三圈层购房居住。

  货币化安置,政府需支付商品房利润和土地成本,且需在短时间集中支付。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货币化安置节约了给居民的过渡期补贴、后期因集中安置带来的管理成本,不会大幅增加棚改成本。此外,棚改安置房建设耗时2-3年,而货币化安置“即买即住”,减少等待时间;购买已建成商品房,可减少待售商品房数量。

  探索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用于货币化安置

  我省还将首次探索政府回购存量商品房,用于货币化安置——在广泛征求棚户区居民意见、选择相应楼盘基础上,由政府组织与开发商“讲价”并购买,最终转交居民。业内人士表示,以成都为例,批量购买50套以上的商品房,将获得总价10%至15%的折扣。

  从“力争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40%”看,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张志伟认为,棚户区居民住房消费能力有限,货币化安置时多数应会购买中小户型。而市场中能否找到符合条件、数量足够的商品房,是这项政策推行的一大关键。

  省社科院副院长郭晓鸣表示,政府可以优惠政策为杠杆,引导开发商满足棚改居民的这类需求。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居民意愿和当地商品住房库存情况,将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安置房房源计划安排;各地将搭建服务平台,用于信息发布、房源组织推荐等。□本报记者 熊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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