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8亿村民的“健康卫士”有保障
- 发布时间:2015-04-07 00:32:0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乡村医生是我国8亿农民的健康守护者。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学历层次低,考取医师难;社会地位低,人才引进难;收入待遇低,队伍稳定难;保障水平低,保险衔接难;工作起点低,筹措经费难”等乡村医生发展难题。
意见提出,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围绕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这是首次以国务院文件形式发布的政策,从宏观层面明确了乡村医生职责、职业发展保障、乡村卫生室建设等,具有很大的引领作用,为地方开展好村医工作提供了风向标。”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师邓勇认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切实解决百姓需求,明确各级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的工作方向和职责。
为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意见提出,面向村卫生室免费定向培养3年制中、高职医学生;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学历教育;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同时,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鼓励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规范开展岗位培训。
干不动了怎么办?乡村医生的身份如何认定?意见提出,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2014年和2015年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部用于乡村医生;对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加大补助力度。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养老待遇,同步建立退出机制。
邓勇希望进一步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使政策得到更好落实。“如鼓励企业捐赠、充分发挥社会爱心基金会捐助等,比如借鉴希望小学的模式,建立一批爱心乡村卫生室。像鼓励大学生当村官一样,鼓励医大学生当村医,并对有基层乡村卫生院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在其未来的职业道路上给予一定政策倾斜。”邓勇说。